海東市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實施方案

《海東市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實施方案》已經海東市政府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2月21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東市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1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意見》(國衛醫發〔2020〕2號)精神,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提升醫療機構管理水平,促進藥品合理使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制度,加強醫療機構行業綜合監管,提升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規範醫療機構藥品配備,拓展藥學服務範圍,加大藥學人才隊伍建設,提升藥學服務質量和水平,強化藥品合理使用,減輕民眾就醫醫藥負擔,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藥事管理組織機構
1. 完善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制度。為做好藥事管理和藥品遴選工作,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組建相應的藥師專家庫,為全市和本縣區藥事管理和藥學服務提供技術支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健全完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在確定採購目錄和採購工作中,應當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下,從藥師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藥學專家參加,並加大藥學專家意見的權重。
2. 加強藥學部門建設。各醫療機構要加強醫療機構藥學部門建設管理,落實《二、三級綜合醫院藥學部門基本標準(試行)》和《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開展藥學部門標準化建設,按照本機構功能、任務、規模設定藥學部門,按醫院級別分別設定藥學部、藥劑科、藥房,按規定配備與藥學部門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和設施。三級醫院統一設定藥學部,並可根據實際設定相應的科室,如藥品調劑科(室)、臨床藥學科(室)、藥品供應科(室)、質量監控科(室)等;二級醫院設定藥劑科;其他醫療機構設定藥房。開展急診藥房、住院藥房和靜脈集中配置中心等標準化建設。
(二)加強醫療機構藥品配備管理
3. 規範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醫療機構要依據安全、有效、經濟的用藥原則和本機構疾病治療特點,及時最佳化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應當經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充分評估論證,並優先選擇集中招標採購藥品和醫保目錄藥品。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做好藥品供應保障工作,以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為基礎,實行統一的藥品供應目錄,實施統一採購、統一配送。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監測,定期分析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配備使用情況,指導督促公立醫療機構不斷最佳化用藥目錄。
4. 加強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供應。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藥品集中採購制度,落實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相關工作。醫療機構藥學部門負責本機構藥品統一採購,嚴格執行藥品購入檢查、驗收等制度。積極開展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內藥品和耗材統一採購工作,實現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內藥品和耗材統一採購目錄、統一網上採購、統一採購價格、統一集中配送、統一藥款支付,建立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保障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用藥需求。
(三)強化藥品合理使用
  5. 加強醫療機構藥品安全管理。醫療機構要加強藥品採購、貯存、發放、調配、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強化藥品使用情況動態監測分析,加強藥品來源、去向可追溯制度管理。按照藥品貯存相關規定,配備與藥品貯存條件相一致的場所和設施設備,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養護與質量檢查。遵循近效期先出的原則,避免出現過期藥品。嚴格規範特殊管理藥品和高警示藥品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6 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逐步實現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公立醫院、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占比原則上分別不低於90%、80%、60%,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分別不低於80%、50%、25%的目標要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制定院內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制度,結合實際科學設定臨床科室基本藥物使用指標,將基本藥物使用納入處方點評內容,並強化基本藥物使用考核,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7. 提高醫師臨床合理用藥水平。醫師要嚴格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合理用藥原則,依據相關疾病診療規範、用藥指南和臨床路徑合理開具處方,優先選用基本藥物、集中招標採購藥品及醫保目錄藥品。依託藥事質量控制中心,加強對藥品不良反應、用藥錯誤和藥害事件的監測,按規定及時上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證用藥安全。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內上級醫療機構要加強對下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和合理用藥的指導,推動提高基層藥學服務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藥品合理使用培訓作為繼續教育重要內容,將藥物臨床套用指南、處方集納入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重點加強對基本藥物臨床合理使用的培訓,實現醫療機構醫師藥師培訓全覆蓋。
  8. 加強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藥師或其他藥學技術人員負責處方的審核、調劑等藥學服務,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核通過後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加大處方審核和點評力度,重點對處方的合法性、規範性、適宜性進行審核,對於不規範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及超常處方等,應當及時與處方醫師溝通並督促修改,確保實現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用藥。依託藥事質控中心等專業質控中心,組織開展醫療機構(含民營醫院在內)的處方點評,將點評結果納入對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指標中,並與醫師處方權授予、職稱評定、醫師定期考核和藥師審核處方質量評價掛鈎。
9. 加強中藥藥事管理。醫院藥事管理組織定期對臨床使用中藥進行監督、評價和指導,合理遴選醫療機構內使用的中藥。中藥房設定達到《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範,採購、驗收、儲存、養護、調劑、煎煮符合《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範》要求。加強中藥飲片處方管理,建立和落實中藥飲片處方點評制度。積極開展個體化特色中藥服務,挖掘整理特色中藥療法和傳統中藥、藏藥製作加工炮製方法,並推廣使用。各中醫醫院應配備中藥臨床藥師,並參與中藥藥物治療,促進安全與合理用藥。加強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管理,醫務人員要嚴格掌握功能主治和禁忌症,加強用藥監測,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使用,並按規定報告;臨床藥師要加強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的指導,確保用藥安全。嚴禁超說明書、超適應症使用中藥注射劑。
10. 加強合理用藥管理和績效考核。市、縣區衛生健康部門要建立健全合理用藥考核機制,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考核工作落實到位。合理用藥考核結果與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醫療機構校驗、醫院評審評價等掛鈎。藥師或其他藥學技術人員發現不合理處方應當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醫保部門發現可能會對醫療保障基金支出造成影響或損失的處方,應當及時按有關規定和協定進行處理。
(四)拓展藥學服務範圍
  11. 充分發揮臨床藥師作用。各醫療機構要深入落實臨床藥師制度,按照規定全面配備臨床藥師,建立一支“以病人為中心,以合理用藥管理為核心”的臨床藥師隊伍,將臨床藥師作為臨床治療團隊之一,參與臨床藥物治療工作,為住院患者提供用藥醫囑審核、參與治療方案制訂、用藥監測與評估以及用藥教育宣傳等服務。要逐步實現藥學服務全覆蓋,臨床藥師為門診和住院患者提供個性化的合理用藥指導。針對疑難感染性疾病、惡性腫瘤等疑難複雜疾病,要有臨床藥師參與藥物治療和會診,提供多學科診療服務。探索實行藥師院際會診,為疑難複雜患者解決藥物治療問題。鼓勵醫療機構開設藥學門診,為患者提供用藥諮詢和指導。
12. 發展居家社區藥學服務。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積極開展用藥諮詢、藥物治療管理、重點人群用藥監護、家庭藥箱管理、合理用藥科普等服務。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師納入家庭醫師簽約服務團隊,為長期用藥患者提供用藥信息和藥學諮詢服務。大力開展全科醫生、社區護士的合理用藥知識培訓,採取進修學習、對口支援、遠程教育等方式,幫助基層醫療機構提高藥學服務水平。
(五)加強藥學人才隊伍建設
  13.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及時根據各醫療機構空編情況,組織開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進一步落實市級公立醫院自主招聘工作,推進市級公立醫院自主制定崗位設定方案,自主設定崗位標準,自主確定專業技術主、輔系列崗位,自主決定崗位聘任人員,進一步改善醫療機構人才隊伍結構。
14. 加強藥學人員配備培養。各醫療機構要根據本機構的功能定位、診療服務量等因素,科學設定藥學崗位,加大藥學人員配備力度,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醫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8%,使人員數量能夠滿足藥學服務需要。加強臨床藥師培訓,不斷鞏固提升臨床藥物治療水平;加強臨床藥學學科帶頭人、骨幹青年藥師等藥學人才的培養;支持醫療機構與高校、行業學(協)會等合作,開展具有針對性、前瞻性的高層次臨床藥學人才培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結合實際需求,積極引進高層次藥學人才。
15. 合理體現藥學服務價值。醫保部門在醫療服務價格中統籌考慮藥學服務的成本和價值,制定“藥事服務費”收費項目,合理體現藥學服務價值,激勵藥學人員在促進合理用藥、減少資源浪費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醫療機構應當強化藥師對處方的審核,規範和引導醫師用藥行為,並在藥師績效中體現其技術勞務價值。醫保部門將藥師審核處方情況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
16. 保障藥師合理薪酬待遇。各醫療機構要落實“兩個允許”要求,保障藥師合理薪酬待遇,將藥師與醫師、護士等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統籌考慮,充分體現藥師的崗位特點,保障藥師合理的收入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建立完善以臨床需求為導向的人才評聘機制,最佳化藥學部門人才結構,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落實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提高人員職稱待遇,更加激發藥師服務於患者、服務於臨床的積極性。
  (六)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藥學服務”
17. 加強電子處方規範管理。落實《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範》《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規章、規範性檔案規定,加強電子處方管理。加強電子處方在網際網路流轉過程中關鍵環節監管,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必須採取電子簽名或信息系統留痕的方式,確保處方可追溯,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
18. 積極提供網際網路藥學服務。在開展網際網路診療或遠程醫療服務過程中,要以實體醫療機構內的藥師為主體,積極提供線上藥學諮詢、指導患者合理用藥、用藥知識宣教等“網際網路+藥學服務”。縣域醫共體內積極建立處方審核中心,並加強處方調配事中事後監管。
19. 加快藥學服務信息互聯互通。繼續加強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建設,逐步實現醫共體內處方實時查閱、互認共享。鼓勵將藥學服務納入區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藥學服務與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等數據對接聯通,促進藥學服務信息共享套用。
20. 探索推進醫院“智慧藥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縮短患者取藥等候時間。通過開設微信公眾號、患者客戶端等,方便患者查詢處方信息、藥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加強對慢性病患者的用藥隨訪、藥物重整等服務工作,重點是同時患有多重慢性病的老年患者的用藥服務,以保障用藥安全。
(七)完善行業監管
21. 深入貫徹落實“九不準”“十六禁”。各級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要認真組織全體員工嚴格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十六禁”等行業規範和要求,強化自律意識和守紀觀念,增強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築牢思想道德防線,防範和杜絕各種廉政風險。對違紀違規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2. 健全臨床用藥監測工作機制。對臨床用藥進行動態監測,定期通報、超常預警,對金額排序前10位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進行分析、評估,對用藥不合理、問題集中或突出的藥品品種,依法依規及時採取措施。強化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工作。健全重點監控合理用藥管理制度,加強國家及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內藥品臨床套用的全程管理,保證合理用藥。持續加強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完善抗菌藥物專家工作組(AMS)工作機制,鞏固全市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治理取得的成效。
  23. 開展藥品使用臨床綜合評價。建立健全藥品使用監測與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機制。各級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藥品使用監測數據,對藥品臨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依從性等開展綜合評價,加強評價結果的分析套用,作為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遴選、藥品臨床合理使用、提供藥學服務、控制不合理藥品費用支出等的重要依據,不斷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
24. 加強合理用藥考核。市、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海東市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實施方案》(東衛醫〔2020〕110號),組織實施合理用藥考核工作,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合理用藥考核結果與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醫療機構校驗、醫院評審評價等掛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抽查機制,每年組織對各縣區合理用藥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各縣區也要相應加大抽查和公布力度。 
25. 規範藥品推廣和公立醫療機構藥房管理。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參加涉及藥品耗材推廣的學術活動的管理,對企業舉辦或贊助的學術會議、培訓項目,要進行公示、備案。堅持公立醫療機構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託管藥房,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營利性藥店。公立醫療機構與企業合作開展物流延伸服務的,應當按企業所提供的服務向企業支付相關費用,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具體舉措,把醫療機構加大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作為醫改近期重點任務進行推進,夯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落實國家藥品處方集培訓和藥事質量控制指標監測,加強醫療機構藥師的培養,開展藥物合理使用績效考核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藥學服務項目相關技術標準、服務規範。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投入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和職稱評定改革,完善藥學人員崗位設定。醫療保障部門要統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藥學服務價值,加大醫保目錄藥品使用情況監管。
  (二)加強跟蹤通報,強化政策指導。市衛生健康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重點工作跟蹤和通報制度,加強各縣區工作進展的監測和定期通報,對進展滯後或管理不力的縣區,要向縣區人民政府通報並採取對相關部門約談等方式督促及時整改。要強化合理用藥政策落實指導,提高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及時總結和推廣基層探索創新的好經驗好做法。
  (三)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宣傳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重大意義,提高全社會對藥事管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理解、支持和參與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合理用藥宣傳普及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大力宣傳藥學服務先進典型,增強藥學人員職業榮譽感,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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