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主管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的職能部門。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統一組織全國進出口商品的檢驗、監督管理和對外貿易公證鑑定...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關於發布《進出口商品標誌管理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頒布時間 1995.09.21 實施時間 1995.09.2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進出口商品標誌(以下簡稱標誌)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關於印發《出口服裝檢驗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頒布時間 1996.12.19 實施時間 1996.12.19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出口服裝的檢驗管理,規範全國出口服裝檢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
檢驗檢疫局 1998初,根據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由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原衛生部衛生檢疫局和原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共同組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歸口國家海關總署領導,這標誌著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三定"方案規定,國家出...
2. 我國的商檢機構及其基本任務 中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The China I/E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CCIB)是我國最主要的官方檢驗機構。國家商檢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進出口商品口岸、集散地都設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及其分支機構。此外,我國還設立了專門從事動植物、食品衛生、藥物、船舶、飛機、計量器具...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商檢局)是全國出口水產品檢驗工作的主管機關。第四條 國家商檢局設在各省、市、自治區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商檢機構)負責所轄地區的出口水產品檢驗和出證工作。第五條 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必須經商檢機構註冊,一切出口水產品必須產自...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國對外援助物資的質量,提高我國產品信譽,維護國家形象,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對外援助物資的檢驗和管理。對外援助物資是指在我國政府提供的無息貸款、低息貸款和無償援助項下購置並...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局是1981年設立的地名。地名含義 營口商品檢驗局是對進出口營口商品進行檢驗的業務而命名。歷史沿革 1974年成立營口商品檢驗處。1981年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營口商品檢驗局。屬黨政機關。1987年新建辦公五層樓一座。2000年合併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 (簡稱國家商檢局)設在甘肅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它受國家商檢局和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商檢局垂直管理為主。機構介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督...
負責實施進出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
2005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7號)》,該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7日國務院批准、1992年10月23日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同時廢止。2013年7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發《中華人民...
為了更好地適應中國對外開放和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需要,適應日益擴大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對外貿易的需要,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需要,1998年3月,全國人大九屆一次會議批准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確定,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國家動植物檢疫局和國家衛生檢疫局合併組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並於1998年...
靜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989年9月24日,經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批准,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靜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1998年隨著國家政府機構改革。歷史沿革 1989年9月24日,經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批准,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靜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1998年隨著國家政府機構改革,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國家動植物...
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1996年10月22日發布的《設立外商投資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公司的審批規定》及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外經貿部1995年10月9日發布的《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檢驗的內容包括:出口商品品質檢驗、出口商品包裝檢驗、進口商品品質檢驗、進口商品殘損檢驗、出口動物產品檢疫、進出口食品衛生檢疫、進出口商品重量鑑定、運輸工具檢驗以及其它國家或商品用戶要求實施的檢驗、檢疫。 檢驗檢疫的法律法規依據主要是“四法三條例” :“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
王久安(1932年8月—2021年12月14日),生於上海,1952年1月參加工作。196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合編有《中國對外貿易基礎知識》。曾任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黨組成員,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黨組書記、局長。2021年12月14日,王久安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9歲。人物履歷 1955年3月至1982年12月先後任對外貿易部人事局...
第十九條 進口商品的發貨人或者出口商品的收貨人對檢驗檢疫機構作出的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1993年6月1日發布的《進出口商品復驗辦法》同時廢止。附屬檔案:復驗申請表(格式)〔...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於1999年8月由原珠海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珠海衛生檢疫局、拱北動植物檢疫局“三檢合一”組建而成,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直屬機構(正廳級),實行由國家質檢總局直接領導的垂直管理體制。基本概況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食品安全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由原湖北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武漢動植物檢疫局、武漢衛生檢疫局合併組建而成,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在湖北口岸的直屬機構,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實施垂直領導。 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
第二條 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全國統一是資格考試,負責制訂考試計畫,確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時間,組織命題、印製試卷、閱卷評分,公布考試結果、確定資格等工作,對考試全過程...
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的中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實驗室認可委員會(CCIBLAC)統一負責實驗室的認可工作。提出申請的實驗室經評審組評審證明符合認可委員會規定的認可條件,即可在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內獲得認可委員會的認可。經認可或註冊的實驗室有資格承擔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指定的檢驗檢疫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一般...
第二章 監督檢驗管理機構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商檢局)對出口食品進行衛生監督、檢驗的職責是:一、 組織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及其分支機構 (以下統稱商檢機構),對出口食品的加工廠、屠宰場、冷庫、倉庫(以下簡稱出口食品廠、庫)和出口食品進行衛生監督和...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135號 《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3月1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局長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檔案內容 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進出口水...
第三十二條 商檢機構對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發貨人(含生產、經營、儲運單位),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國家商檢局)、商檢機構指定或者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內容包括:(一)對進出口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安全、衛生進行監督檢查;(二)對出口...
可以按照《進出口商品復驗辦法》申請復驗。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1994年4月5日發布的《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