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5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54號》是2008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54號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08年第54號
關於批准對溫鬱金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溫鬱金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溫鬱金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溫鬱金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溫鬱金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產區的請示》(瑞政〔2007〕9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浙江省瑞安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立地條件。
土壤為江粉泥田,pH值5.0至7.5,有機質含量大於1.8%,土層厚度不低於30cm,地下水位低於90cm。
(二)栽培技術。
1.繁殖育苗:利用健壯的二頭、三頭無性繁殖
2.栽培管理:栽培密度每公頃小於30000株,有機生物肥最低使用量2250kg/公頃。
3.採收標準:12月份地上部分完全枯萎後方可採收。
4.環境、安全要求:農藥、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不得污染環境。
(三)加工。
1.清洗:採收後摘下塊根,洗去泥土。
2.蒸煮:放在鍋中蒸煮,熟透後取出。
3.乾燥:曬乾或低於55℃乾燥即成。
(四)質量特色。
1.感官特色:呈長圓形、卵圓形或紡錘形,稍扁,有的微彎,兩端漸尖,長3.5 cm至8.5cm,直徑1.0 cm至2.0 cm。表面灰褐色或灰棕色,具不規則縱皺紋,縱紋隆起處色較淺。質堅實,斷面灰棕色或灰黃色,角質樣;內皮層環明顯,皮層和維管柱易從內皮層處分離。氣微香,味微苦。
2.理化指標:水分≤15.0%,總灰分≤9.0%,其提取的揮髮油含:呋喃二烯≥18.0%,莪術二酮≥8.0%,牻牛兒酮≥8.0%。
3.安全要求:產品安全指標必須達到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
三、專用標誌使用
溫鬱金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浙江省瑞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溫鬱金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