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3-05-10發布並生效,根據《原產地域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五常大米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範圍以黑龍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關於給予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命名的請示》(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五常市現轄行政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
  • 頒布時間:2003年5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3年5月10日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44號
根據《原產地域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五常大米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範圍以黑龍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關於給予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命名的請示》(五政呈[2002]74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五常市現轄行政區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