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3-05-10發布並生效,根據《原產地域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五常大米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範圍以黑龍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關於給予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命名的請示》(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五常市現轄行政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
- 頒布時間:2003年5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3年5月10日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