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指導意見
- 屬性:檔案通知
- 發布部門:商務部/環境保護部等
- 發布文號:國質檢監聯[2012]496號
意見內容,發布時間,
意見內容
發布部門: 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能源局
發布文號: 國質檢監聯[2012]4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廳(局)、商務廳(局)、發展改革委(經委、能源局),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成品油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戰略物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直接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質量改善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為進一步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水平,促進國內成品油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重要意義
車用汽柴油被譽為交通運輸行業特別是現代物流業的血脈,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狀況事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事關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順利推進,事關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市場供應能力不斷提高,質量穩步提升,生產煉油和分銷市場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有效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當前,在國際市場波動、生產成本上漲、市場競爭加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整體水平還不高,生產流通環節質量問題不斷顯現,部分企業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無證照生產經營或超範圍生產經營行為屢禁不止,車用汽柴油與其他燃油混雜銷售,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缺斤短兩等質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擅自利用化工原料、添加劑兌制、混配“調和汽柴油”,直接擾亂了正常的車用汽柴油市場經營秩序,既不利於完成節能減排,也給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帶來隱患。為此,要充分認識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綜合整治,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重要意義,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部門監管和協作配合,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為車用汽柴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生產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主體責任
(一)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保證的法律責任。依法生產經營,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底線。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應對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履行《產品質量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生產和銷售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或地方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汽柴油,不得生產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非法兌制、混配車用汽柴油,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
(二)切實落實誠信經營的社會責任。誠實守信、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是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基礎。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自覺接受行業協會和社會的監督,主動負責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環境質量等公共權益。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在發生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問題或發現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和銷毀有關證據,要主動負責地採取措施,科學處置,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態擴大。
(三)切實落實全過程質量控制的管理責任。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從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把好質量關,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開展全員質量培訓,明確各級各類質量相關人員的職責。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全過程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
(四)建立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不斷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確保生產加工全過程持續保持質量安全控制的必備條件,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予以整改。
(五)建立完善成品油出廠檢驗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要對生產的產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進行檢測試驗或委託經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試驗,確保產品符合要求。建立出廠產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檔案。產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出廠銷售。
(六)建立完善成品油入庫查驗制度。車用汽柴油經營企業要嚴格審驗購進油品的質量檢驗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兌制、混配車用汽柴油。要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優選合格可靠的供貨渠道,把好進貨渠道關;要建立完善採購驗證、索證和檢驗制度,建立和保存進貨台賬和查驗記錄檔案,把好油品入庫關。不得以其他燃油冒充車用汽柴油銷售,不得銷售非法煉製、無合法進口來源和非法兌制、混配的車用汽柴油。
(七)建立完善產品質量追溯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按照質量追溯需要,如實記錄銷售產品的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出貨地點、檢驗合格證號等內容。嚴格按照規定對採購的不合格原輔料和生產的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並予以如實記錄。
(八)建立完善售後服務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對因所售油品質量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要主動採取更換、退貨、損害賠償、召回等措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全面記錄和保存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不斷提高售後服務水平和顧客滿意度。
三、加強綜合整治,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
(一)嚴格市場準入管理。質檢部門在車用汽油生產許可中,要把產品質量安全作為市場準入的重要內容,根據標準、技術規範、質量保證體系和生產必備條件等要求,制定嚴格的準入許可條件,嚴把準入審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堅決不予準入,從源頭上淨化市場。商務部門在成品油市場管理過程中,要嚴格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把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安全作為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過程監管。對於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營企業,可以暫扣企業經營批准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二)嚴格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質檢等部門要依法對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針對突出的質量問題,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加強監管信息溝通和部門協作,對監督檢查不合格的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三)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商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嚴厲打擊無證照、超範圍從事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質量不合格、非法煉製、無合法進口來源、國家明令淘汰車用汽柴油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生產與經營企業是否存在缺斤短兩、摻雜使假、擅自兌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對油品質量虛假標示等違規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違規企業公示制度,涉嫌犯罪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要通報地方政府予以取締。
(四)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商務、質檢、能源部門要積極完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的市場退出機制,針對當前的突出質量問題,特別是為謀取非法利潤,以次充好、摻雜使假、擅自調和混配車用汽柴油,導致車輛發生問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要堅決撤銷生產經營資質。
(五)加強投訴舉報處理工作。質檢等部門要充分發揮12365舉報投訴平台等投訴舉報渠道的作用,認真受理消費者反映的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在“問題汽油”導致車輛集中出現故障時,要及時研判和報告當地政府,配合有關部門互相協作、積極處置,督促責任企業依法履行賠償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商務、質檢、能源、環保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快完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質量信用記錄,建立企業質量信用管理和質量申訴處理、行政執法、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信息的聯動機制,將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相關信息作為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積極開展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質量分類監管、成品油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等工作。
(七)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質檢、環保、商務、能源等部門要按照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積極推進第四階段車用柴油、第五階段車用汽柴油標準制修訂工作。針對目前非法添加兌制車用汽柴油的突出問題,研究在相關標準中增加檢驗指標,強化環境保護相關要求,為監管工作提供執法依據。積極推進統一全國車用汽柴油標準工作,減少車用汽柴油地方標準的數量。
(八)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商務、能源等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建立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行業自律機制,完善行規行約,鼓勵主流企業向社會公開質量承諾,促進企業主動落實主體責任。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大眾的監督作用,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教育,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督促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加強對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相關領域和環節的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制定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和監管措施,督促車用生產與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地相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聯繫和配合,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制度和開展聯合檢查、聯合辦案等,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執法力度,形成相互配合、各司其職、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特點,找準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畫,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和執法檢查,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全方位的監管體系,做到標本兼治,不斷規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秩序,努力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
發布文號: 國質檢監聯[2012]4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廳(局)、商務廳(局)、發展改革委(經委、能源局),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成品油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戰略物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直接關係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質量改善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為進一步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水平,促進國內成品油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重要意義
車用汽柴油被譽為交通運輸行業特別是現代物流業的血脈,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狀況事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事關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順利推進,事關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市場供應能力不斷提高,質量穩步提升,生產煉油和分銷市場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有效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當前,在國際市場波動、生產成本上漲、市場競爭加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整體水平還不高,生產流通環節質量問題不斷顯現,部分企業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無證照生產經營或超範圍生產經營行為屢禁不止,車用汽柴油與其他燃油混雜銷售,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缺斤短兩等質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擅自利用化工原料、添加劑兌制、混配“調和汽柴油”,直接擾亂了正常的車用汽柴油市場經營秩序,既不利於完成節能減排,也給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帶來隱患。為此,要充分認識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綜合整治,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重要意義,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部門監管和協作配合,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為車用汽柴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生產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主體責任
(一)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保證的法律責任。依法生產經營,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底線。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應對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履行《產品質量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生產和銷售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或地方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汽柴油,不得生產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非法兌制、混配車用汽柴油,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
(二)切實落實誠信經營的社會責任。誠實守信、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是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基礎。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自覺接受行業協會和社會的監督,主動負責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環境質量等公共權益。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在發生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問題或發現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和銷毀有關證據,要主動負責地採取措施,科學處置,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態擴大。
(三)切實落實全過程質量控制的管理責任。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從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把好質量關,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開展全員質量培訓,明確各級各類質量相關人員的職責。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全過程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
(四)建立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生產,不斷完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確保生產加工全過程持續保持質量安全控制的必備條件,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予以整改。
(五)建立完善成品油出廠檢驗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要對生產的產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進行檢測試驗或委託經資質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試驗,確保產品符合要求。建立出廠產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檔案。產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出廠銷售。
(六)建立完善成品油入庫查驗制度。車用汽柴油經營企業要嚴格審驗購進油品的質量檢驗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兌制、混配車用汽柴油。要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生產經營資格,優選合格可靠的供貨渠道,把好進貨渠道關;要建立完善採購驗證、索證和檢驗制度,建立和保存進貨台賬和查驗記錄檔案,把好油品入庫關。不得以其他燃油冒充車用汽柴油銷售,不得銷售非法煉製、無合法進口來源和非法兌制、混配的車用汽柴油。
(七)建立完善產品質量追溯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按照質量追溯需要,如實記錄銷售產品的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出貨地點、檢驗合格證號等內容。嚴格按照規定對採購的不合格原輔料和生產的不合格產品進行處理,並予以如實記錄。
(八)建立完善售後服務制度。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對因所售油品質量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要主動採取更換、退貨、損害賠償、召回等措施,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全面記錄和保存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不斷提高售後服務水平和顧客滿意度。
三、加強綜合整治,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
(一)嚴格市場準入管理。質檢部門在車用汽油生產許可中,要把產品質量安全作為市場準入的重要內容,根據標準、技術規範、質量保證體系和生產必備條件等要求,制定嚴格的準入許可條件,嚴把準入審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堅決不予準入,從源頭上淨化市場。商務部門在成品油市場管理過程中,要嚴格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把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安全作為年度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過程監管。對於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營企業,可以暫扣企業經營批准證,責令企業限期整改。
(二)嚴格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質檢等部門要依法對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針對突出的質量問題,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加強監管信息溝通和部門協作,對監督檢查不合格的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嚴肅處理。
(三)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商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嚴厲打擊無證照、超範圍從事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質量不合格、非法煉製、無合法進口來源、國家明令淘汰車用汽柴油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生產與經營企業是否存在缺斤短兩、摻雜使假、擅自兌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對油品質量虛假標示等違規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違規企業公示制度,涉嫌犯罪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要通報地方政府予以取締。
(四)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商務、質檢、能源部門要積極完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的市場退出機制,針對當前的突出質量問題,特別是為謀取非法利潤,以次充好、摻雜使假、擅自調和混配車用汽柴油,導致車輛發生問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要堅決撤銷生產經營資質。
(五)加強投訴舉報處理工作。質檢等部門要充分發揮12365舉報投訴平台等投訴舉報渠道的作用,認真受理消費者反映的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在“問題汽油”導致車輛集中出現故障時,要及時研判和報告當地政府,配合有關部門互相協作、積極處置,督促責任企業依法履行賠償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商務、質檢、能源、環保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快完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質量信用記錄,建立企業質量信用管理和質量申訴處理、行政執法、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信息的聯動機制,將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相關信息作為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積極開展車用汽柴油生產企業質量分類監管、成品油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等工作。
(七)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質檢、環保、商務、能源等部門要按照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積極推進第四階段車用柴油、第五階段車用汽柴油標準制修訂工作。針對目前非法添加兌制車用汽柴油的突出問題,研究在相關標準中增加檢驗指標,強化環境保護相關要求,為監管工作提供執法依據。積極推進統一全國車用汽柴油標準工作,減少車用汽柴油地方標準的數量。
(八)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商務、能源等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積極建立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行業自律機制,完善行規行約,鼓勵主流企業向社會公開質量承諾,促進企業主動落實主體責任。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大眾的監督作用,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教育,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督促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加強對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相關領域和環節的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制定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和監管措施,督促車用生產與經營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地相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聯繫和配合,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制度和開展聯合檢查、聯合辦案等,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執法力度,形成相互配合、各司其職、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企業特點,找準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畫,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和執法檢查,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全方位的監管體系,做到標本兼治,不斷規範車用汽柴油生產經營秩序,努力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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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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