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殘聯關於加強殘疾人駕駛機動車輔助裝置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殘聯2010年6月29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殘聯關於加強殘疾人駕駛機動車輔助裝置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 外文名: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nd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China disabled.
- 簡稱:“輔助裝置”)
- 特點:中國殘聯等部門研究
介紹,內容,
介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殘疾人聯合會:
為了加強殘疾人駕駛機動車輔助裝置(以下簡稱“輔助裝置”)的監管,促進做好殘疾人駕駛機動車相關工作,經國家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殘聯等部門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內容
充分認識加強輔助裝置監管的重要性
輔助裝置是涉及殘疾人駕車的自身安全的產品,生產企業能否提供合格的產品是解決好殘疾人駕駛機動車問題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強輔助裝置生產企業的監管,適時制定有利於產業發展的政策,積極引導殘疾人選用合格輔助裝置,是維護殘疾人基本權利的體現,是履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要求,也是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
各地質監、工業和信息化、殘聯等部門要聯合督促企業提高質量意識。企業要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輔助裝置產品設計、原材料進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環節的把關,切實承擔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
認真開展標準宣貫工作
各地質監、工業和信息化、殘聯等部門要積極開展對《肢體殘疾人駕駛汽車的操縱輔助裝置》(GB/T21055—2007)國家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組織生產企業和相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真學習國家標準,使企業和檢驗機構的有關人員準確理解標準的規定,熟悉檢驗方法,並要求企業按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和檢驗,切實提高生產企業和檢驗機構輔助裝置的檢驗水平。
加強生產源頭監管
各地質監部門要引導企業規範生產行為,加強對輔助裝置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同時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責令整改依法處理。特別是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法懲處。
積極做好服務工作
各地殘聯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幫助殘疾人及時掌握國家關於加強輔助裝置監管的政策和措施,引導殘疾人選擇合法企業生產的產品,及時了解殘疾人使用輔助裝置駕駛機動車的有關問題,為殘疾人駕駛機動車提供服務。
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
各地質監部門要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21號)的規定,加強安檢機構的資格許可和檢驗技術人員的考核。各地質監部門要加強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2008)及其修改單的宣貫工作。安檢機構要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加裝輔助裝置的機動車進行檢測,保證檢驗工作質量。
各地質監、工業和信息化、殘聯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輔助裝置的產品質量監管,做好機動車安檢機構的資格管理,督促安檢機構嚴格進行檢驗,積極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及時相互通報信息,形成部門監管合力,切實保障殘疾人駕駛機動車的權利。
國家質檢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殘聯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