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力及困家財力的余含平衡

國家財力及困家財力的余含平衡是指從社會總資金運動考察,資金運動經過生產形態、商品形態而表現為貨幣形態時,這時的資金稱之為貨幣資金。一定時期內,貨幣資金及其運用即為社會總財力。社會總財力包括三大部分:國家財力、城鄉集體經濟財力和城鄉居民個人淨結餘財力。其中,國家所能支配和使用的那部分貨幣資金是國家財力。在我國,國家財力的範圍包括:國家預算內財力、國家預算外財力、銀行信貸及黃金外匯儲備的財力、國有企業以往累積沉澱於國民經濟中的財力。

用貨幣資金渠道表示,即為國家預算內資金、預箅外資金、銀行信貸資金、國家外匯資金、國有企業資金。國有企業資金指流動資金、固定資金等逐年在企業積累的各種生產資金的貨幣形態.國家財力不僅表現為當年創造的社會產品價值的一部分,而且包括以往年度累積下來的貨幣資金。因此,考察國家財力所支配的產品價值不限於年度社'會總產品價值的範圍,其範圍要廣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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