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關於發布自願性認證業務分類目錄及主要審批條件的公告

國家認監委關於發布自願性認證業務分類目錄及主要審批條件的公告

《國家認監委關於發布自願性認證業務分類目錄及主要審批條件的公告》由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4年11月19日正式發布,是國家認監委2014年第38號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認監委關於發布自願性認證業務分類目錄及主要審批條件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4年11月19日
  • 發布單位: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認證分類,劃分,審批條件,工作安排,分類目錄,

基本信息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簡化審批、激發活力、創新發展的原則,國家認監委確定了認證機構審批改革方案。現將認證業務分類及主要審批條件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指導思想

發展各類認證應當符合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質量強國的目標,不違背國家政策、法規和行業部門導向性指導意見,積極倡導在節能環保、綠色低碳、保護消費者權益等領域開展認證認可活動,提升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及管理水平。
認證依據應當為相應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有廣泛市場需求的國家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等。

認證分類

堅持科學、簡化、集約的原則,認證業務按照“認證類別”、“認證領域”和“認證項目”逐層分為三個層級。根據《認證認可條例》確定的原則,“認證類別”分為產品、服務和管理體系三個大類;按照專業劃分“認證領域”,認證機構業務範圍審批至領域;按照認證方案劃分“認證項目”,認證項目按照認證規則備案方式進行管理,有關備案要求另行規定。

劃分

(一)自願性產品認證,按照國家標準GB/T7635.1《全國主要產品分類與代碼 第一部分 可運輸產品》劃分為21個認證領域(認證業務分類目錄見附屬檔案),其中:01、03為“一般食品農產品”,其他為“一般工業產品”。
國家統一制定認證基本規範、認證規則的自願性產品認證,或者國家認監委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聯合推動的產品認證項目,每項為一個單獨的認證領域。
(二)服務認證,按照國家標準GB/T7635.2《全國主要產品分類與代碼 第二部分 不可運輸產品》劃分為23個認證領域(認證業務分類目錄見附屬檔案)。
國家統一制定認證基本規範、認證規則的服務認證,每項為一個單獨的認證領域。
(三)管理體系認證,按照目前實施的管理體系認證項目歸類劃為11個領域(認證業務分類目錄見附屬檔案),除“其他管理體系”以外的每個領域均設定基本審批項目。
國家統一制定認證基本規範、認證規則的管理體系認證,每項為一個單獨的認證領域。

審批條件

(一)認證機構設立,依照《認證認可條例》和《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及要求實施審批,確保認證機構具備基本從業條件。
(二)認證類別和領域的具體要求分別明確為:
1.自願性產品認證
(1)申請設立從事一般工業產品認證和一般食品農產品認證的認證機構、或者擴大相應產品領域的認證機構,應當具備《認證認可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從事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還應當具備與從事相關產品認證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檢查等技術能力”,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對所申請的產品認證主營業務領域具備相應的自有檢測資源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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