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醫發〔2013〕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自2007年國務院公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來,我國人體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軌道,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積極進展。為保障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順利開展,不斷完善科學、高效、公平、公正、公開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工作體系,我委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和《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和肝臟與腎臟移植核心政策》等相關法規政策,結合我國國情,制定了《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