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嚴肅查處不合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嚴肅查處不合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通知

國衛辦監督函〔2014〕1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計生監督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嚴肅查處不合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
  • 發布時間:2014年
  • 相關內容:飲用水衛生安全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國衛辦監督函〔2014〕1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計生監督中心:
近日,媒體報導了國家質檢總局在“淨水器產品質量執法打假‘質檢利劍’集中行動”中檢查發現的淨水器質量不合格問題(產品及生產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為進一步加強監管,維護人民民眾健康,現將不合格產品信息通報各地,並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對媒體曝光的13個不合格產品開展監督檢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監督執法機構重點檢查相關企業是否按照衛生許可內容進行生產、是否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對生產無衛生許可批件產品的企業,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對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的產品要進行衛生安全性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嚴肅查處;對發現違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的行為要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對淨水器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大型家電商場和連鎖超市,發現銷售無衛生許可批件產品的,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發現有銷售媒體曝光的13個不合格產品的,要及時向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實信息,對檢測不合格的,責令經營單位下架停售。
三、各地要嚴格落實衛生許可信息公示制度,及時在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監督執法機構網站上公示本轄內獲得衛生許可批件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許可信息和生產企業名錄。
請各省將監督檢查情況於2014年12月26日前報我委綜合監督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