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2014年印發的一份檔案。

國衛辦監督函〔2014〕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近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曝光個別企業使用回收廢料生產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問題,社會影響惡劣。為進一步加強監管,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我委決定於2014年2月-4月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全面梳理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發放情況,核查行政許可檔案和日常監督檔案,掌握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情況底數。
(二)對轄區內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生產或者銷售無衛生許可批件產品的情況、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核准事項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相關要求從事生產,特別是生產原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具體檢查內容詳見《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生產企業現場檢查表》(附屬檔案1)。
(三)每省份在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至少各抽取5個不同品牌塑膠輸配水管材管件產品進行衛生安全性檢測。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認真組織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做實做細,取得實效。要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加大宣傳力度,發動民眾提供違法線索,主動曝光重大案件查處情況;要加大普法力度,增強生產經營企業衛生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促進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二)各地要進一步規範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衛生行政許可工作,嚴格審核生產原料相關情況,從源頭上採取措施,並建立健全衛生行政許可與日常監管相銜接的有效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杜絕企業違規使用回收廢料作為產品生產原料。
(三)各地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並將相關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請各省份於2014年4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和《飲用水輸配水管材管件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附屬檔案2)報我委綜合監督局,重大案件及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