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

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

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是國家能源局在華北區域的派出機構。

2013年12月10日上午,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揭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
  • 時間:2013年12月10日
  • 國家:中國
  • 職能:監管電力市場運行
設定通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設定通知

2013年10月31日,中央編辦印發了《中央編辦關於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設定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3〕130號)。國家能源局在華北設定區域監管局,名稱為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
區域監管局及省級監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在所轄區域內,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監管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監管電力調度交易,監督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承擔電力等能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有關電價;承擔除核安全外的電力運行安全、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電力應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實施電力業務許可以及依法設定的其他行政許可;承辦法律法規授權以及國家能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華北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
1.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
2.監管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監管電力調度交易,監督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
3.負責電力等能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有關電價;
4.負責除核安全外的電力運行安全、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電力應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電力事故調查處理;
5.負責組織實施電力業務許可以及依法設定的其他行政許可;
6.負責協調有關跨省、跨區能源監管業務;
7.負責法律法規授權以及國家能源局下達或交辦的有關事項監管。

內設機構

華北監管局內設機構有:綜合處,市場監管處,行業監管處,電力安全監管處,資質管理處,稽查處,監察室(機關黨委),天津業務辦,河北業務辦,內蒙古業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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