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結構

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結構指的是採用集中和分散式結構。所謂集中是指系統在邏輯上是集中的,要求系統實施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和統一標準”的原則,體現整體性、綜合性和科學性。系統在物理上是分布的,其中主系統由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經濟信息中心組成,分系統包括金融、財稅、計畫、統計、財經、外貿、交通、能源、商業、海關、物資、審計和國土資源等等。

系統物理層次結構有縱向和橫向兩個方面。縱向子系統又分為中央、省、地 (中心城市) 、縣四級,橫向子系統是主系統與巨觀經濟活動關係密切的各分系統。縱橫融合一體,才能充分發揮信息系統的功能作用。國家經濟信息系統處理信息核心設備是計算機系統。將按四個級別配置相應規模的計算機,如中央級配置超大型計算機; 省級一般配中型機,重點省配大型機; 市、地級配小型機或中型機; 縣級配微型機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