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穩定輕烴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穩定輕烴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檔案號是國稅函[2010]205號,發布部門是國家稅務總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穩定輕烴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
  • 檔案號:國稅函[2010]205號
  • 發布部門: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時間: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於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穩定輕烴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請示》(魯國稅發[2010]54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油氣田企業在生產石油、天然氣過程中,通過加熱、增壓、冷卻、製冷等方法回收、以戊烷和以上重烴組分組成的穩定輕烴屬於原油範疇,不屬於成品油消費稅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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