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沙灘車等車輛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是一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於2007年11月02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沙灘車等車輛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7〕1071號
- 發布日期:2007-11-02
- 生效日期:2007-11-02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具體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沙灘車等車輛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覆
(國稅函〔2007〕1071號)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於“沙灘車”類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請示》(渝國稅發[2007]208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不屬於消費稅徵收範圍,不徵收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