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分析工作最佳化納稅服務的通知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即將進入全面分析階段,為更好地推進各項試點工作,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各級稅務機關要立足於“聚焦分析,精準服務”,繼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以從嚴從實從細的工作態度,再接再厲打贏“分析好”這場戰役,現就全面推進試點分析最佳化納稅服務工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分析工作最佳化納稅服務的通知  
  • 發布文號:稅總發〔2016〕95號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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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即將進入全面分析階段,為更好地推進各項試點工作,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各級稅務機關要立足於“聚焦分析,精準服務”,繼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以從嚴從實從細的工作態度,再接再厲打贏“分析好”這場戰役,現就全面推進試點分析最佳化納稅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全面推進試點分析工作
(一)深入開展試點運行情況分析。充分利用稅收大數據,全面分析掌握建築、房地產、金融、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後,在登記戶數、行業動態等方面的基本情況;梳理分析納稅人在發票開具、納稅申報、政策適用等方面的運行情況;查找分析稅務機關在發票供應、發票代開、申報受理、納稅服務、系統保障等方面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有針對性地改進稅務部門工作和更好地服務納稅人夯實基礎。
(二)細緻開展試點行業稅負分析。準確把握行業稅負分析的基本原則,採取點面結合的方法,全面跟蹤和客觀真實反映4大行業及其細分的小行業稅負變化情況。對稅負變化異常的企業和行業,要從稅制特點、政策變化、征管狀況、經營管理、投資周期等多個角度全面分析原因,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面臨的問題。
(三)深入做好改革試點效應分析。加強營改增後稅收收入總量和結構變化分析,細緻掌握4個試點行業、“3+7”試點行業和原增值稅納稅人的稅收變化情況。要以翔實的數據為基礎,以真實的案例為依據,多維度、多層次、多視角地分析和反映營改增在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最佳化產業分工、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就業水平等方面的效應,客觀評價營改增工作成效。各級國稅局、地稅局要根據工作需求,建立聯合分析團隊,共同開展營改增效應專題分析,提高分析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
二、積極運用分析結果服務納稅人
(四)最佳化發票領用服務。針對7月份增值稅發票需求量將大幅增加的情況,提前制定預案,保障發票視窗和自助終端的票種、票量齊全充足。通過增設視窗、增配自助終端、提供網上預申請、運用二維碼技術採集、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簡化操作流程等方式提高發票發放和代開發票效率,緩解辦稅服務廳工作壓力。
(五)延長7月納稅申報期。針對7月份按月申報和按季申報疊加的實際,稅務總局決定將7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延長至7月20日。各地國稅機關要提前做好應對申報業務量大幅增加的準備,改進服務措施,強化服務保障,採取網上辦稅、預約辦稅、設立專窗、提前預審等有效措施合理分流疏導,確保7月申報期平穩運行。
(六)細化申報表填報輔導。細緻梳理歸納申報表填報中的問題,分類做好填報輔導,使納稅人準確掌握報表各項指標,尤其是《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和《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有關指標的數據口徑和表間邏輯關係,幫助納稅人準確完整填報。
(七)完善電子申報系統功能。進一步最佳化電子申報系統功能,著力為納稅人增進界面友好、操作簡便的申報體驗。對申報數據進行必要的電子化邏輯校驗,對填寫不準確、不規範的數據項,通過技術手段及時提示納稅人更正,降低申報差錯,提高申報質量和效率。
(八)強化引導性政策培訓。充分運用試點分析成果,加強對試點納稅人針對性、引導性、反覆性培訓,幫助納稅人強化對增值稅制度的理解和政策掌握,促進內部管理更加規範、財務核算更加健全、經營方式更加最佳化、經營決策更加科學,充分享受改革帶來的制度紅利。
(九)開展同業稅負比較分析服務。細緻分析同一行業納稅人稅負差異情況,積極幫助稅負高於同業平均水平的納稅人深入查找原因,比較稅負差距,促進其通過改善經營管理、落實進項抵扣政策等方式,合理降低稅負水平。
(十)做好納稅人涉稅風險提示。針對分析中發現納稅人在發票開具、納稅申報、政策適用等方面存在的不準確、不規範、不到位等問題,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主動提醒納稅人,並積極幫助糾正解決,防範可能引發的涉稅風險。
(十一)健全稅企溝通機制。通過座談會、入戶走訪、徵求意見等方式,加強與納稅人、行業協會之間的溝通。廣泛聽取納稅人意見建議,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主動為納稅人答疑解惑,提升納稅人對營改增工作的滿意度。
(十二)深化服務資源共享。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大辦稅服務資源整合力度,統籌利用對方辦稅場所開展納稅服務工作。加快推出發票辦理、申報納稅、證明開具等6大類業務24種表證單書免填單服務。各級地稅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與房地產交易管理等部門的業務和技術融合,簡化最佳化二手房交易辦稅辦證流程,減少納稅人信息重複錄入,提高辦理效率。
(十三)推進國地稅合作。升級推行《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範(3.0版)》,合作事項由44個增加至51個,並完善合作內容,細化落實標準,實現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場所能夠辦理雙方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信息補錄、納稅申報、發票管理、稅收優惠事項受理、稅收證明等相關業務,增進納稅人辦稅便利的獲得感。
(十四)強化服務單位監管和納稅人權益保護。充分尊重納稅人意見,允許自願選擇具有服務資格的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單位。各級國稅部門要加強對服務單位的監管,對服務不到位、違規搭售設備或軟體、亂收費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進一步暢通12366熱線等納稅人投訴反映渠道,嚴格執行《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切實維護好納稅人合法權益。
三、積極運用分析結果服務經濟發展
(十五)積極服務於最佳化營商環境。要通過試點分析進一步推動營改增政策落實落地,發揮好營改增促進稅收經濟秩序規範的作用,為納稅人營造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和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
(十六)積極服務於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充分挖掘試點分析數據與經濟運行的內在聯繫,深入分析營改增帶來的經濟稅源變化,把握經濟結構變動特點,積極為拉動經濟成長、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建言獻策。
(十七)積極服務於加強和改善社會治理。充分利用試點分析形成的大數據優勢,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推進涉稅信息共享,拓展稅收大數據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作用領域,促進社會治理水平提升。
四、積極運用分析結果服務稅收工作改進
(十八)精準推進政策調整完善。針對分析中發現的政策問題,要進一步暢通反饋渠道,健全解決機制。對需要完善調整的政策,稅務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為上級財稅部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十九)精準實施稅收管理改進。適應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的新要求,升級推行《全國稅收征管規範(1.2版)》。針對分析中發現的管理問題,細緻研究、分類處理。屬於操作執行方面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全力整改;屬於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統方面的問題,要儘快組織對相關制度和系統進行調整完善。同時,建立健全經驗交流機制,促進各地經驗互鑒、管理互助。
(二十)精準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針對分析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進一步加大專項督查和考核力度,推動儘快加以改進。對有問題未及時整改,有短板未及時彌補的,該通報的通報,該問責的問責。通過嚴督實考,促進營改增試點工作持續提升、持續完善。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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