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是由原新晃侗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原新晃侗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新晃侗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原新晃侗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
- 外文名:Tax Bureau of Xinhuang Dong Autonomous County,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 成立時間:2018年7月20日
- 隸屬機構: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
- 現任領導:於已斐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懷化市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於已斐(侗族)
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陳世清(侗族)
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龍家源(侗族)、吳長林(侗族)、左永新(苗族)、李金波(侗族)、李常龍
國家稅務總局新晃侗族自治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甘功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