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5日
  • 機構隸屬:國家稅務總局
  • 機構職責:稅務工作
成立背景,歷史沿革,主要職責,領導信息,

成立背景

根據改革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組建後,吉林省內各市、縣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原國稅、地稅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稅務機構承繼。全省各級稅務幹部表示堅決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力以赴地做好組織收入、落實減稅政策、最佳化納稅服務等各項工作,為推進稅收現代化進程、經濟社會發展和幸福美好吉林建設貢獻稅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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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在積極穩妥的推進改革的同時,確保稅收服務工作平穩高效,有序推進,全省辦稅服務廳實現主要涉稅業務“一廳通辦”,12366納稅服務熱線實現“一鍵諮詢”,網上稅務局、內外網站實現整合併拓寬服務功能,切實為納稅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全面的納稅服務。

歷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吉林省國家稅務局、吉林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張安順,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吳靖平,省政府副秘書長馮喜亮出席掛牌儀式。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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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領導信息

謝文:黨委書記、副局長
田玉山:局長
辛國仁:黨委委員、副局長
易凱:黨委委員、副局長
范紮根:黨委委員、長春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李福才: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勝學: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雅麗:黨委委員、副局長
於宏偉: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進增: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張立中:黨委委員、長春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副廳級)
劉峰: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劉國民: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董國輝: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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