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包頭市稅務局和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點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包頭市稅務局和高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張利軍(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夏智勇(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竇志(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董立新(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利軍(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趙永利(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康志強(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弓福(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曄(國家稅務總局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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