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價格[2015]1182號
貴州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於將貴州納入國家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的請示》(黔發改價格[2015]601號)收悉。經商國家能源局,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貴州省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
二、請你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做好擬定試點方案、開展成本監審、測算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等試點各項工作,並加強與省政府相關部門、能源監管機構的合作,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請於2015年7月底前上報你省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於2015年10月15日前上報輸配電價測算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