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展改革系統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2]321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展改革系統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通知
  • 時間: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 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
  • 編號:發改投資[2012]321號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住房保障工作座談會的精神,為全面完成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發展改革系統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紮實推進有關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提高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的認識。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2012年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也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明確了要求。正確處理好速度、結構、物價三者的關係,保證經濟發展“穩中求進”,擴大內需是戰略基點,而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現階段擴大內需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增長、結構、物價三者的平衡,事關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穩定。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的第二年,是在建工作量最大的一年,也是開工、竣工、分配、管理任務並重的一年,需要充分估計困難,以堅定不移、堅韌不拔、堅持不懈的精神和紮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以應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作為份內之事列入工作日程,抓緊、抓實、抓好。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計畫落實力度。2012年中央進一步加大了資金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配合住房城鄉建設、財政、金融等部門做好建設資金平衡工作,積極協調落實政府財政性資金、企業債券、金融機構貸款等方面資金,加強建設資金統籌和組織實施工作,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的完成。要創新融資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作用,通過直接和間接融資多渠道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設施。要按照確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和下達的年度投資計畫,儘快將中央補助投資和省級配套資金分解下達到市、縣,落實到項目。分解下達的計畫要與已簽訂目標責任書相應的建設任務相銜接。
三、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為保證保障性住房建成後儘快投入使用,2012年中央專門安排投資支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建設項目,中央補助投資要統籌用於已開工和擬開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不得用於與此無關的其他市政設施,北方地區要重點用於配套的供熱設施建設。中央投資支持的項目要統籌考慮市縣的建設任務、資金籌措能力等,優先安排特殊困難地區。
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好加快進度與規範管理的關係,千方百計採取措施加快項目前期工作。認真履行審批或核准手續,縮短周期,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強部門間的銜接,發揮綜合部門職能優勢,協調促進規劃、計畫、土地、資金等條件的落實,為項目早日開工創造條件。
五、強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管理。2012年是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關鍵一年,既要加強新開工項目工作力度,也要抓好在建項目的建設。要加強項目實施管理,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契約管理制和工程監理制,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狠抓工程質量。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督促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完成竣工目標。
六、嚴格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強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檢查。發展改革系統要充分發揮稽察隊伍的作用,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年度稽察的重點,對疏於管理、進度緩慢、配套資金落實不力、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同時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確保這項重大民生工程辦好辦實。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努力實現經濟發展預期目標,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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