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4]1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
進海上風電產業健康發展,鼓勵優先開發優質資源,經研究,現就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區分潮間帶風電和近海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下同),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
二、鼓勵通過特許權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業主和上網電價。通過特許權招標確定業主的海上風電項目,其上網電價按照中標價格執行,但不得高於以上規定的同類項目上網電價水平。
三、2017年及以後投運的海上風電項目上網電價,我委將根據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項目建設成本變化,結合特許權招投標情況研究制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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