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3]153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8月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的通知
  • 時間: 2013年8月9日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國家發展改革委 
基本信息,《規劃》一,《規劃》二,《規劃》三,《規劃》四,

基本信息

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的批覆》(國函〔2013〕81號),現將《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規劃》一

《規劃》實施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實施國家沿邊開放戰略,以開放促開發,著力轉變發展方式,完善沿邊城鎮體系,構築外向型產業體系,推進基礎設施內外對接,加快邊疆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努力將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建設成為我國對俄羅斯及東北亞開放的橋頭堡和樞紐站,在新一輪沿邊開發開放中作出更大貢獻。

《規劃》二

請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推動規劃實施。要建立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區域協作機制,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要加強地方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全面落實《規劃》明確的各項任務。《規劃》實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式另行報批。

《規劃》三

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分工,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做好與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協調,在政策實施、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為促進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規劃》四

我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跟蹤分析,會同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黑龍江和內蒙古東北部地區沿邊開發開放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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