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現匯外匯收支統計是指除記帳外匯外可自由兌換貨幣的現匯外匯統計。此項統計數字要求以“外匯買賣”科目發生的各種外國貨幣和外匯人民幣的現匯原幣數(剔除套匯數字)為依據。再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頒發的當期“各種貨幣對美元內部統一折算率“折成美元”單位,分別按收支項目進行統計。做出的現匯收支統計表的收支合計差額(折美元)士“套匯統計”發生額(折美元),必須和外匯買賣科目總帳的合計收支差額(折美元)基本一致。這樣做才能證實統計數字的真實性。報表內不通過外匯買賣科目結算的銀行收支、保險收支和外匯貸款(包括經過外匯買賣科目套匯)等業務項目,均由中國銀行總行、其他專業銀行總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數字,中國銀行各管轄分行、交通銀行或各省(區市)外管局分支局均不作統計,對協定記帳國家使用記帳外匯的收支數,統一由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按國別分類匯總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各管轄分行發生的記帳外匯收支數,只需單獨統計,不應併入國家現匯收支表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