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申報創建與規劃設計》是一本管理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申報創建與規劃設計
- 外文名:National modernagricultural Manor
- 類別: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模式
基本介紹,農業莊園的特徵及開發模式,農業莊園開發的六要素,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評定標準,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申報條件,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申報流程,
基本介紹
2016年11月30日,國家旅遊局、農業部聯合下發《關於組織開展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工作的通知》,在國有農場範圍內率先創建現代農業莊園,發揮旅遊對現代農業發展的推動作用,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計畫到2020年建成100個國家現代農業莊園。
現在的文化和旅遊部在促進產業融合,培育“旅遊+農業”上,也在積極與現在農業農村部開展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工作,制定國家現代農業莊園評定標準。參考相關檔案要求,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評定要求其旅遊功能突出,具有優質的、可供休閒度假的特色自然或人文資源,綠維文旅認為其本質是是以農業為本,利用項目地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打造主題鮮明、特色突出、類型豐富,住宿餐飲、產品展示、文化展覽等基本功能齊全的農業旅遊項目。
農業莊園的特徵及開發模式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是以現代化農業生產為基礎,以先進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為支撐,依託莊園特色自然和人文資源,拓展農耕體驗、旅遊觀光、休閒度假、健康養老、教育文化等多種功能,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的一種新型現代農業發展模式和旅遊消費形態。
作為旅遊引導的幸福產業·特色小鎮·鄉村振興創新引領機構,綠維文旅結合多年在鄉村旅遊、休閒農業等方面的規劃設計、投融資諮詢及開發運營實踐經驗,認為農業莊園具有“五高五低”的特徵,並總結提出了農業莊園的四大開發模式及打造要點。
“五高”分別為高素質、高品質、高消費、高自主和高文化。
“五低”分別為低密度、低強度、低輾轉、低刺激和低插手。
農業莊園的開發模式,主要有以下四類:
第一:農業觀光採摘莊園
主要以觀賞採摘類的農業休閒形式為主,常見的形式有:采果園、挖掘園、觀光花園以及藥材園。
第二:農業產業化莊園
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主導產業、產品為重點,最佳化組合各種生產要素,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建設、系列化加工、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形成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農工商、農科教一體化經營體系。
第三:農業文化娛樂莊園
以鄉村遊樂體驗、回味農耕文明為主題,將近郊農業文化、休閒娛樂功能相結合,集美食、娛樂、購物於一體。主要形式有:(1)以家庭為單位,從事鄉間勞作;(2)飼養珍品動物;(3)以生態餐飲的形式,現摘現做現吃。
第四:農業養生度假莊園
集養生、度假、娛樂、體驗、休閒為一體的度假區域。在以養生為主題的前提下,不僅包括了養生生態環境,還包括親力親為的體驗項目。從配套產品到建築類型,從銷售方式再到服務模式,每個環節都體現出自身的特色。
農業莊園開發的六要素
地塊:莊園的選址決定了莊園的度假配套,如平地、山地、河谷等先天條件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度假的品質。
形態:莊園內的布局架構、道路設計、建築風格等要符合地形地勢,還要融入地域特色。
密度:度假莊園本身適合低密度、低容積率,一些公共配套如服務中心、酒店等的相對密度則要稍高一些,方便消費者的多方面活動。
景觀:要特彆強調整體上近、中、遠的景觀視覺,以及景觀建築的橫向、豎向、節點的美感。
配套:在環境、硬體設定好的前提下,內部配套、公共配套和軟性服務的充實與細節才是讓莊園充滿溫情和生活感的關鍵,也是莊園度假生活品質與品位的展示途徑。
文化:莊園度假除了體驗一種莊園文化,還要融入當地的文化、植入的外來文化、賦予的主題文化以及消費的野奢文化等,是多種文化的兼容並蓄,是集多種觀念於一體的共生文化。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評定標準
2017年原國家旅遊局和原農業部發布的《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建設與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中,首次明確國家現代農業莊園評定標準,包括種植類莊園面積不小於5000畝,畜牧類莊園面積不少於1500畝,漁業類莊園面積不少於1000畝;年遊客量達到40萬人次以上,遊客平均消費較高等。
規範提出,現代農業莊園是以現代化農業生產為基礎,以旅遊業為主導,以先進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為支撐,依託特色自然、人文資源,拓展精深加工、農耕體驗、旅遊觀光、休閒度假、健康養老、教育文化等多種功能,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的一種新型現代農業發展模式和旅遊消費形態。在評定國家現代農業莊園時,要求其旅遊功能突出,具有優質的、可供休閒度假的特色自然或人文資源;旅遊項目主題鮮明、特色突出、類型豐富;住宿餐飲、產品展示、文化展覽等基本功能齊全等。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農場,莊園創建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並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園區規劃科學。園區整體統一規劃,布局科學合理,農業生產、休閒旅遊等各項功能相互協調、有機完整,空間邊界明顯,原則上種植類莊園面積不小於5000畝,畜牧類莊園面積不少於1500畝,漁業類莊園面積不少於1000畝。
2.區位環境適宜。位於城市周邊、在旅遊路線上或靠近旅遊景區,具有較強的度假氛圍,市場吸引力強,資源條件特色鮮明,交通便利,氣候適宜,環境優美。
3.農業生產先進。主導產業突出,生產的專業化、集約化、機械化、信息化水平較高,設施設備良好,全程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健全,產品優質安全。
4.旅遊功能突出。具有優質的、可供休閒度假的特色自然或人文資源,旅遊項目主題鮮明、特色突出、類型豐富;住宿餐飲、休閒娛樂、農事體驗、產品展示、文化展覽等基本功能齊全,基礎設施完善、先進實用,各種設施的安全與衛生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具有較高的旅遊承載能力,且無多發性不可規避自然災害,莊園的遊客接待量不低於40萬人次/年;優先考慮國家3A級(含)以上旅遊景區。
5.經營管理規範。經營管理制度完善,營運、服務、安全等管理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且高於當地平均水平。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的申報流程
(1)申報程式
符合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條件的經營主體,自願向縣級旅遊和農墾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申報表》(見參考文獻中的連結),並附相關證明材料。
縣級旅遊主管部門會同農墾主管部門對本縣申報單位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可向省級旅遊和農墾主管部門推薦。
省級旅遊和農墾主管部門審核後,於2月28日前聯合報送國家旅遊局和農業部,並附相關申報材料。每省(區、市)限推薦3項,已開展莊園創建先行先試的省份,可適當增加推薦個數。
(2)認定程式
認定機構:國家旅遊局、農業部(現在是文化旅遊部和農業農村部)
兩個部門先審查→審查通過的組織專家現場考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授予“國家現代農業莊園”稱號。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消費者權益,危害職工和農民利益,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將取消資格。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與中國農業公園的概念區分
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對象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農場,評定機構是國家旅遊局和農業部,申報條件要求農業生產先進和旅遊功能突出。
中國農業公園:創建對象是村莊、社區、鄉鎮和鄉村旅遊景區,評定機構是中國村社發展促進會,申報條件對農業生產和旅遊功能上有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