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國家林業局以林沙發〔2015〕66號印發《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9條,由國家林業局負責解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國家林業局
- 文號:林沙發〔2015〕66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28日
- 施行時間:2015年7月1日
- 失效時間:2021年1月1日
2015年5月28日,國家林業局以林沙發〔2015〕66號印發《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9條,由國家林業局負責解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5月28日,國家林業局以林沙發〔2015〕66號印發《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9條,由國家林業局負責解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檔案通知國家林業局關...
第十六條 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藥材等防風固沙植物和從事其他破壞植被的活動。 在封禁保護區內進行鐵路、公路、石油、天然氣開發、電力、通訊等工程建設的,應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指定的部門同意。 封禁保護區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設定標牌,明示封禁保護區的範圍、界限和保護措施...
編制防沙治沙規劃,應當根據沙化土地所處的地理位置、土地類型、植被狀況、氣候和水資源狀況、土地沙化程度等自然條件及其所發揮的生態、經濟功能,對沙化土地實行分類保護、綜合治理和合理利用。沙化土地分為封禁保護區、恢復保護區、治理利用區。市、旗縣級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
預防保護區是指具備自然恢復能力的連片沙化土地,以及經過治理已基本形成固定沙地,但穩定性差,一經破壞極易風化和活化的連片沙化土地。治理利用區是指易被治理或者治理後能夠適度利用的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的具體範圍,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防沙治沙規劃確定並公布;預防保護區和治理利用區的具體範圍,由沙化...
市、縣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防沙治沙規劃,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將規劃任務落實到具體工程項目和年度目標,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第十一條 根據國家和省對封禁保護區、綜合治理區和適度利用區的劃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封禁保護區和綜合治理區的...
第十二條 在規劃期內不具備治理條件以及因保護生態需要不宜開發利用的連片沙化土地,應當規劃為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實行封禁保護。封禁保護區範圍,由封禁保護區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和省防沙治沙規劃確定,並對封禁保護區四至範圍和禁止規定予以公告。封禁保護區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封禁保護區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