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決算編製程序是國家規定的財政年度收支決算編制的工作過程和順序。中國國家決算的編製程序包括決算準備和編制兩個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決算編製程序
- 類別:程式
- 所屬:編制
- 相關:國家決算
正文
準備工作 主要是:①擬定和頒布編制決算的規定。每年第四季度,財政部在總結上年財政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並頒發國家決算編報的規定,其內容包括編制決算的原則、要求、有關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編制和匯總決算的辦法以及決算報送期限和份數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各中央主管部門根據財政部頒發的辦法,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擬定決算編報的具體辦法並逐級下達。②頒發決算表格。統一的決算表格可使各方面編報的決算資料規範化和便於匯總。每年財政部在下達編制決算規定的同時規定和頒布決算表格。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根據財政部頒發的決算表格,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下達決算表格。決算表格有三類:第一類是反映預算執行結果的決算收支表及資金活動表,是財政總決算的主要表格。通常包括:決算收支總表、決算收入明細表、決算支出明細表、民族地區收支決算表、決算收支分級表、年終資金活動情況表。第二類是基本數字表。這類表按照不同的事業系統,如工交商、農林水、行政管理等分別制定,主要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的定員定額、事業成果的統計數字,是決算支出各表的說明材料。第三類是根據每年預算執行的特點和決算需要制定的其他附表。主要是財務分析表及其他一些沒有歸口管理的資金表,如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基本數字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決算表等。③年終清理和結帳。為了保證決算數字的準確完整,保證決算的及時編制,各級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企業、基本建設單位等,在財政年度終了時都要對預算收支、會計帳目、財產物資、往來款項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結算和清查。
決算編制 方法是自下而上逐級彙編。①縣(州、市)財政機關匯總執行預算的基層單位決算,編成總決算後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機關;②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機關將本級各主管部門匯總單位決算和由本級財政機關總會計帳簿產生的決算數字,連同所屬縣(市)報送來的總決算,彙編成省、自治區、直轄市總決算報送財政部;③財政部根據中央各主管部門報送的單位總決算、財務決算、金庫年報、稅收年報以及本身掌握的收支決算數彙編成中央級總決算,同時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決算彙編成地方總決算,最後將中央總決算和地方總決算匯總編成國家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