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2012年第8號公告

國家林業局2012年第8號公告,我局決定對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深圳培林花卉進出口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予以註銷(詳見附屬檔案)

國家林業局2012年第8號公告2012年第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國家林業局林木種子經營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規定,我局決定對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深圳培林花卉進出口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予以註銷(詳見附屬檔案)。從即日起,被註銷的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和許可證編號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註銷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單
國家林業局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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