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退耕還林工程管理辦公室是對國家實施退耕還林政策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國家部門。
一、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二、參與擬定有關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程、標準,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負責監督執行。
三、參與擬定全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總體規劃;指導地方退耕還林還草工程規劃、實施方案、作業設計的編制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立項的初審工作。
四、參與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年度建設計畫的編制,提出工程建設調整意見。
五、負責建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動態管理信息系統,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信息及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和統計上報工作。
六、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技術指導、科技成果、先進管理經驗和建設模式的總結推廣、人員培訓工作。負責退耕還林還草科技示範、試驗點的業務指導工作。
七、組織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報帳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檢查工作。協助資源司開展工程區森林資源監測以及飛播造林、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更新)等核查工作。協助做好工程建設竣工和後評估工作。
九、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的社會宣傳、經驗交流工作.
十、組織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配合做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項目的立項工作,指導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
十一、配合做好退耕還林地的確權發證工作和政策補助期限內的森林資源管護工作。
十二、承辦國家林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處室:
辦公室
綜合處
工程處
技術處
信息處
核查處
監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