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2015年6月日下發通知,將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也即從7月1日起,電視台節目將不能出現嘉賓主持人,如有違反可以舉報,《非誠勿擾》等欄目或將因此受到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
新廣電發[2015]129號
一、嚴格執行主持人上崗管理規定。
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輔助性主持崗位,廣播電視節目要明確主持人和嘉賓的分工,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不得設定“嘉賓主持”,嘉賓不能行使主持人職能。
二、加強主持人職務行為信息管理。
三、認真落實播前審查和重播重審制度。
四、加強主持人和嘉賓教育培訓。
五、明確責任主體,確保落實到位。
六、做好主持人資質清查和主持人、嘉賓管理制度建設工作。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通知要求各廣播電視單位“抓緊研究制定本單位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辦法,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播前審查細則和教育培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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