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是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於2019年11月1日發布的通知。
《通知》要求“雙11”期間加強規範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服務內容規範,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嚴禁醜聞劣跡者發聲出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29日
- 發布日期:2019年11月1日
通知發布,通知全文,
通知發布
2019年11月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雙11”期間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雙11”期間加強規範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服務內容規範,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嚴禁醜聞劣跡者發聲出鏡。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中央直屬《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持證機構:
在一年一度的“雙11”來臨之際,規範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秩序,營造良好網路視聽環境,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進一步加強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正確導向,強化節目管理。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含資訊服務、植入廣告、“創意中插”、直播購物、購物短視頻等)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節目內容既要遵守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也要符合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相關規定。要認真落實“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要求,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導向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將導向管理貫穿到節目製作、審核、播出等各個環節,把好導向關、內容關、人員關。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正氣講品位講格調,積極傳播正能量。
二、規範服務內容,維護民眾利益。各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堅守誠信原則,堅決維護人民民眾切身利益。要堅守底線紅線,節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節或鏡頭,嚴禁醜聞劣跡者發聲出鏡。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用語要文明、規範,不得誇大其辭,不得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三、加大公益廣告播出力度。各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應加大公益廣告節目播出比例,均衡配置公益視聽廣告節目和商業視聽廣告節目。
四、服務國家大局,助力脫貧攻堅。各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積極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戰略,當前特別是要回響國家脫貧攻堅重大部署,通過直播電商、短視頻等手段,讓網路視聽電商服務成為推介貧困地區農特產品的重要渠道,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助力產業扶貧。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針對不同貧困地區、民眾的特點,把扶貧產品精準推送到有需求的用戶,讓網路視聽電商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民眾。
五、加強監督管理,營造良好環境。各級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雙11”期間轄區區域網路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播放網路視聽電子商務直播節目和廣告節目的監看管理。要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對監看發現、民眾舉報的網路視聽服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