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公布品牌汽車銷售企業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符合備案條件的品牌汽車銷售企業、品牌汽車總經銷企業名單予以公布(名單見附屬檔案)。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根據本通知,認真做好企業營業執照的變更登記工作。依法加強對汽車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和完善汽車銷售服務,及時查處各種違法經營行為,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本通知附屬檔案,同時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紅盾信息網“市場規範管理”一欄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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