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執行聯動機制是人民法院為解決執行難而探索和推動的一項工作機制,指人民法院聯合公安、稅務、工商、海關、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產管理、工程招投標管理、車輛管理等部門,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給付財產義務的被執行人,通過嚴格限制其市場交易行為、行政許可與行業準入審批、社會交往活動等辦法,促使其自動履行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