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民法

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民法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1-8(套裝共8冊)》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法理學 憲法 法制史》、《商法 經濟法 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法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民法
  • ISBN:9787562034254
  • 頁數:1250 頁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01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2010年司法考試備考的戰火已經燃起。在司考戰場上,不可或缺的制勝武器之便是歷年真題。
法律知識體系縱橫交錯,法律規範浩如煙海,如何在有限的複習時間內,最大化的提高複習效率、突破應考難題是每一個司考人都在尋求的答案。對於廣大考生而言,研習歷年真題無疑是其中最為有效的方法。為使考生能夠精準把握司法考試命題規律、總結歷年真題特點,我們精心編寫了這套《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該套書的特點如下:
一、歷年真題直擊考點
精選2002一2009年司法考試真題,八年真題的選擇,保證了真題題量的豐富,更為重要的是,我們通過對歷年真題的研究發現,在近幾年的司法考試中,有些題目是對前幾年真題的直接重複,因此,精選八年真題,可以為考生提供最具含金量的試題,以提高考生複習效率,節省複習時間。將八年真題按考點分類,使考生有針對性的研習真題,以達事半功倍之效。在真題編排上,將每一考點所涉真題依次排列,答案統一放於所有題目之後,以方便考生進行自測,精確把握自己對該知識點的掌握程度。
二、答案詳解各個擊破
真題答案解析堅持絕不就題論題,而是將題目所涉及的知識點闡述清楚的原則,力求幫助考生實現“做八年真題一掌握大綱知識點一攻克2010年司法考試”的複習目標。對題目中疑難及有爭議的選項,進行重點剖析,使考生突破複習難題、打破複習瓶頸。同時設定“參考答案速查”項目,便於考生對每一考點真題自測完畢後進行答案的核對。
三、相關連結高效實用
在相關連結部分,將與該考點關聯密切的法條和法理進行歸納總結,以期對考生起到高屋建瓴的指引作用。
此外,還有以下兩點需作說明:
1.考點前所列分值為該考點2002年一2009年所考真題分值總和。如“(11分)考點一”即為考點一2002年一2009年所考真題分值總和。
2.逐項解析及相關連結中加下劃線的文字為編者提醒讀者注意的重點之處,大家在複習時請多加關注。

目錄

《民法》目錄:
第一部分 民法總則
第一章 應試指導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 民事法律關係的一般原理(11分)
考點二 物與有價證券(2分)
考點三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2分)
考點四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8分)
考點五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個人合夥(4分)
考點六 法人概述(2分)
考點七 法人的能力(2分)
考點八法人機關(7分)
考點九 民事法律行為概述(3分)
考點十 意思表示(4分)
考點十一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5分)
考點十二 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1分)
考點十三 無效民事行為(1分)
國家司法考試歷年真題歸類自測及詳解民法
考點十四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6分)
考點十五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1分)
考點十六 代理的概念和類型(2分)
考點十七 代理權(1分)
考點十八 無權代理(8分)
考點十九 訴訟時效(11分)
第二部分 物權法
第一章 應試指導
第二章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 物權的類型(1分)
考點二 物權的變動(23分)
考點三 物權的保護(10分)
考點四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4分)
考點五 相鄰關係(1分)
考點六 所有權的特別取得方法(18分)
考點七 按份共有(6分)
考點八 共同共有(1分)
考點九 地役權(5分)
考點十 抵押權(22分)
考點十一 質權(9分)
……
第三部分 債權法總論與契約法
第四部分 親屬法
第五部分 繼承法
第六部分 侵權法
第七部分 主觀題綜合分析與解答
第八部分 附錄
《刑法》目錄:
第一部分 刑法應試指導
一、刑法分值分布規律
二、備考提示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 刑法概說、犯罪概說(18分)
考點二 構成要件該當性(17分)
考點三 違法性(11分)
考點四 有責性(20分)
考點五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32分)
考點六 共同犯罪(40分)
考點七 單位犯罪(6分)
考點八 罪數(17分)
考點九 刑罰概說、刑罰的體系(9分)
考點十 刑罰的裁量(26分)
考點十一 刑罰的執行、刑罰的消滅(31分)
考點十二 危害國家安全罪、公共安全罪(17分)
考點十三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51分)
考點十四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48分)
考點十五 侵犯財產罪(96分)
考點十六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2分)
考點十七 貪污賄賂罪(25分)
考點十八 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8分)
第三部分 主觀題綜合分析與解答
一、2009年主觀題
二、2008年主觀題
三、2007年主觀題
四、2006年主觀題
五、2005年主觀題
六、2004年主觀題
七、2003年主觀題
八、2002年主觀題
《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目錄:
民事訴訟法
第一部分 應試指導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民事訴訟標的與民事訴訟法律關係(14分)
考點二訴訟參加人(45分)
考點三一般地域管轄(10分)
考點四特殊地域管轄(14分)
考點五專屬管轄(3分)
考點六協定管轄(3分)
考點七民事訴訟證據(45分)
考點八期間和送達(5分)
考點九調解(19分)
考點十財產保全(6分)
考點十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及法律後果(1分)
考點十二一審普通程式(64分)
考點十三簡易程式(9分)
考點十四第二審程式(28分)
考點十五再審程式(14分)
考點十六特別程式(2分)
考點十七督促程式(12分)
考點十八公示催告程式(9分)
考點十九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3分)
考點二十執行程式(47分)
考點二十一涉外民事訴訟(13分)
考點二十二海事訴訟特別程式(1分)
仲裁法
第一部分 應試指導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第三部分 主觀題綜合分析與解答
《刑事訴訟法》目錄:
第一部分 刑事訴訟法應試指導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12分)
考點二法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10分)
考點三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參與人(31分)
考點四刑事案件的管轄(22分)
考點五迴避(10分)
考點六辯護制度(22分)
考點七刑事訴訟代理(8分)
考點八刑事訴訟證據制度(54分)
考點九強制措施(36分)
考點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3分)
考點十一立案程式(7分)
考點十二偵查程式(45分)
考點十三審查起訴程式(24分)
考點十四公訴案件一審程式(70分)
考點十五自訴案件一審程式(20分)
考點十六簡易程式(10分)
考點十七第二審程式(38分)
考點十八死刑覆核程式及其他核准程式(12分)
考點十九審判監督程式(11分)
考點二十執行程式(22分)
第三部分 主觀題綜合分析與解答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目錄:
行政法
第一部分 應試指導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一 行政法概述(4分)
考點二 行政組織(14分)
考點三 公務員的懲戒(11分)
考點四 公務員的其它管理制度(10分)
考點五 行政法規(6分)
考點六 行政規章(10分)
考點七 行政許可的程式(9分)
考點八 行政許可的監督(14分)
考點九 行政處罰權(10分)
考點十 行政處罰的程式(25分)
考點十一 行政強制(11分)
考點十二 政府採購(4分)
考點十三 政府信息公開(9分)
考點十四 行政複議的範圍(2分)
考點十五 行政複議的申請(18分)
考點十六 行政複議的決定,(11分)
行政訴訟法
第一部分 應試指導
第二部分 客觀題歸類詳解
考點十七 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銜接(18分)
考點十八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15分)
考點十九 行政訴訟的管轄(18分)
考點二十 行政訴訟參加人(28分)
第三部分 主觀題綜合分析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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