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千人計畫”文化藝術人才項目

簡介,條件,

簡介

國家“千人計畫”文化藝術人才項目是國家“千人計畫”子項之一。

條件

主體限制
引進主體為國有文化單位、高等學校和有影響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單位。
申報人條件
從事研究工作的申報人,一般應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55歲;從事舞台藝術、經營管理、創意設計等專業的申報人,可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要求。申報時一般應當未全職在國內工作,或者在國內時間不超過1年。申報長期項目的,引進後須全職在國內工作3年以上;申報短期項目的,須在國內連續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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