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歷史,外觀,概述,原則,使用情形,反對意見,
簡介
歷史
台灣“教育部”為了推動國字標準化政策,自1973年起開始整理國字,直到1982年頒布了“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4808字與“次常用國字標準字型表”6341字。後又經多次局部修改,最新一次修改是1998年。後並頒布常用國字標準字型筆順手冊,規定國字標準筆順寫法。
外觀
概述
國字標準字型制定時,以繁體字的書寫體為基礎,並非常重視文字來源的考證。 國字標準字型對很多筆畫規定非常嚴格,例如規定了“又”字必須閉口,寫成“ㄡ”的形狀不合規定等。並對於一些經常混用的部首,如“夂”“夊”“攵”、“月”與“⺼(肉字旁)”等嚴格加以區別。
原則
- 字有多體而音義無別時,取一字為正體。原則如下:
取最通行者。如取“才”而不用“纔”。
取最符合本義者。如取“腳”而不用“腳”。
多字型均符合本義時,取筆劃最簡者。如取“舉”而不用“擧”。
必要時可不符合上述原則之選字,但應特別註明。如“麪”字較“面”字要簡且古時作正字,然而丏容易誤作丐,故現採用“面”字;“說文解字”中“裏”為正“里”為俗,但字形上“里”較平穩,且教學上“左形右聲”遠較“形聲穿合”易解,故選“里”為正。 - 字有多體,古通而今異者並收。如“間”“閒”。
- 字有多體,古異而今通者並收。如“證”“證”。
- 字的偏旁有多體而無關繁簡時,取符合造字原則者。如“吞”不做“呑”。
- 凡偏旁古異而今混者,區別之。如月與肉。
- 凡偏旁容易混淆者,亦予區別。
使用情形
現在使用國字標準字型印刷的報刊只有國語日報,以往聯合報、中國時報系亦採用國字標準字型印刷,但於2003年間改版後選用了不符合標準的字形,目前只有中國時報的內文合乎國字標準字型(但標題使用的字型並不符合標準字型,僅內文符合)。而中國時報系的時報周刊並不是使用國字標準字型。
目前並沒有強制規定所有字型廠商生產之字型必須符合標準,坊間所販賣的字型多半不合規定。Windows採用的細明體也不符合此規範(但新版的細明體5.03版符合此標準了),標楷體則大部分符合國字標準字型規定。
由於國字標準字型經過多次的改版,市面上販售之所謂“教育部標準字型”字型,可能是符合舊版規定,不見得符合最新標準。
由於繁體中文版Windows內建的標楷體字型大致符合國字標準字型,而近年學術論文、公文都有採用標楷體列印的習慣,故使用上有增加的趨勢。Windows Vista所採用的細明體6.02版、微軟正黑體都大致符合標準字型,故隨著新版作業系統的普及,可期待未來電腦列印檔案會越來越接近標準(目前Linux社群採用的自由字型多數並不符合標準字型)。
反對意見
國字標準字型規定了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並仔細考證了文字的來源。
但有些常見的異體寫法,如“內”雖然在字典里一直屬於“入”部,但書法史上一向寫成“內”,包括王羲之等人的文字。該重視來源還是重視長年的習慣,確實引起過爭議。
另外,過於嚴格的筆劃規則,也使得書法上為了美觀所做的調整都變成了錯誤寫法。
如,教育部推行之國字標準字型,只能說是取其某片段文字而非整體文字之綜觀,就如“月”的肉字偏旁在書法上以楷書寫為“月”字,但是行楷及行草才是採用上點下勾。而“充”字上部卻書寫為“一+ㄙ”而非“ˋ+一+ㄙ”,不符合曆朝多數楷書古帖寫法。 (國字標準字型採用前者寫法原因是因為《康熙字典》等字書多以三筆計算“充”字上部,而《康熙字典》以三筆計算的原因則是因為“充”字上部在篆體是“子”的顛倒,而“子”字三筆。國字標準字型制定時,大部分的文字有去考量筆畫數應與《康熙字典》等字書一致。)
部分人士認為此類將漢字完全依照字書筆數、字源嚴謹規範的結果,反而失去文字之美。
又此標準是以楷書為母體制定而成,部分人士認為將國字標準字型套用於明體等印刷用字型上,反而會破壞該類字型原本設計閱讀上的平衡感,而為了楷書(手寫字型)與宋體(印刷字型)的統一,國字標準字型(標楷體)亦套用部份宋體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