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鴻富兩全保險

國壽鴻富兩全保險,出品企業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分紅保險,保險期間分為6年期和9年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壽鴻富兩全保險
  • 保險期間:分為6年期和9年期
  • 類型:分紅保險
  • 隸屬: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產品特色,保險責任,責任免除,

產品特色

增值穩健,年年享受分紅——回報高
保單借款,方便資金周轉——借款靈
複利計息,三倍意外保障——保障全
繳費靈活,投資期限自選——保期活

保險責任

在契約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終止。一次交清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分期交付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
二、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一次交清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
三、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一次交清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3;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3。
意外身故保障
一次交清保險費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3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被保險人在契約成立或契約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被保險人在契約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
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契約終止,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但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公司退還契約的現金價值,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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