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是國壽“拳頭”產品“美滿一生”的升級版,延續了“即交即領,一年一返”等產品特色的同時也著重考慮客戶家庭理財規劃中資產保值增值、養老、保障等突出需求;該產品集“投資、理財、養老”於一身,符合通脹時代的理財需求,兼具保障功能,是穩健理財工具的首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
- 新亮點:即交即領高額返還
- 關愛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給付關愛金
- 福壽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福壽金
- 投保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的健康人
簡介,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優勢,投保須知,
簡介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是國壽“拳頭”產品“美滿一生”的升級版,延續了“即交即領,一年一返”等產品特色的同時也著重考慮客戶家庭理財規劃中資產保值增值、養老、保障等突出需求;該產品集“投資、理財、養老”於一身,符合通脹時代的理財需求,兼具保障功能,是穩健理財工具的首選。
“在銷售過程中,我們發現客戶對於分紅險更看重理財功能,並且不同的客戶對於返還有不同的喜好。”中國人壽產品開發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美滿一生”作為一款即交即領的分紅險,上市五年銷售超過300億元,熱度不減。考慮到產品的生命周期,公司根據市場新的需求,對“美滿一生”進行了全面升級、完善,推出“福滿一生”。新產品在提供保障和養老功能上更契合人在不同生命周期特殊需求。
“福滿一生”具有不少新亮點。首先是即交即領高額返還,讓消費者即刻享受人生,同時通過高額福壽金和滿期保險金設計,滿足客戶安享晚年的切身需要。二是人性設計領取,“福滿一生”的各項生存給付按人生不同階段領取,更顯人性化的設計,在銷售中更利於保險對一生財富規劃講解。三是十倍保障回歸保險,特別是在客戶最需要保障的年齡段,即18周歲到60周歲間(“福滿一生”提供了55周歲和60周歲的年齡選擇),加大身故保障力度,以此彌補分紅險保障不足的特點。該產品注重保險保障的基本元素,年輕的時候保障高,年紀大的時候領得多。
凡出生28天以上、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投保福滿一生,交費有5年和10年兩種選擇。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也可在55周歲和60周歲中二選一。“福滿一生”的特點可以簡單的概括為給付項目多,包括特別生存金、關愛金、福壽金、滿期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和分紅金。
此外,“福滿一生”具有保單借款功能,確保資金靈活,當客戶急需用錢時,就可以申請辦理保單貸款獲得急用現金。
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分紅型)根據客戶自己選擇的交費方式及領取年齡定製,能滿足少兒、中青年、中老年、私營企業主各種客戶的多種需求。
保險責任
在本契約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特別生存金
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契約首次交納的保險費的1%給付特別生存金。
二、關愛金
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給付關愛金。
三、福壽金
自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四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福壽金。
四、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五、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契約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被保險人於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契約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被保險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0%與本契約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險人身故後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不包括被保險人身故前已產生但尚未領取的各期福壽金)與滿期保險金之和一次性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六、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傷害,並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被保險人於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起至本契約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再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00%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包括身故保險金和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或者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成立或契約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被保險人在本契約復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疾病;
七、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無論上述何種情形發生,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契約終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還本契約的現金價值,但投保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或傷害造成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退還本契約的現金價值,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處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擔給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但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險人鬥毆、醉酒;
三、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使用或服用藥物,但按使用說明的規定使用非處方藥不在此限;
四、被保險人參加潛水、跳傘、攀岩、駕乘滑翔機或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五、被保險人的產前產後檢查、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含人工流產)、分娩(含剖腹產)、避孕、絕育手術、治療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併發症;
六、被保險人的精神和行為障礙。
優勢
作為一款集“投資、理財、養老”於一身的分紅型保險,國壽福滿一生兩全保險具有其獨具特色的優勢。包含一年一返還,即交即領,享有高額保障等特色內容。它的優勢飽受歡迎,但不足之處也非常明顯。
優勢一:抵抗通貨膨脹
當前社會,抗通脹是全民關心的話題,選擇合適的理財工具,做好家庭財務規劃,使家庭資產跑贏CPI,實現保值增值,是每個家庭都要面對的現實問題。據中國人壽相關負責人介紹,“福滿一生”兩全保險不但保留了以往分紅保險的年年分紅、累積生息、定期返還等元素,還具有即交即領、年年返還、高額保障、養老補充等獨有特點,不僅保證資金運作的靈活性、財富增值的穩健性,同時使投資資金能夠最大限度抵禦不可避免的通貨膨脹。
優勢二:投保範圍廣
出生28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繳費方式可選擇5年、10年,福壽金領取時間可選擇55歲或60歲,保險期間至75周歲。
優勢三:全方位滿足了投資者多元化的需求
該產品在福壽金領取前對疾病、意外身故均提供高額保障,最高賠付10倍基本保額與所交保費之和;此外作為一款分紅保險,從保單生效即享有高額分紅,複利累積,最大限度地讓資金保值增值;同時擁有保單借款功能,確保資金靈活,當客戶急需用錢時,就可以申請辦理保單貸款獲得急用現金,而保障部分依然是有效的,全方位滿足了投資者對理財產品多元化的需求。
該產品作為一款分紅保險,偏重於理財性質,這份險種只有生命保障,沒有重疾,住院醫療和意外方面的保障。專家認為在購買保險時首先應該考慮意外和重疾保險,對人身進行保障後,若還有閒錢可考慮理財性質保險。
投保須知
投保範圍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交費方式
年交。
交費期間
交費期間分為五年和十年兩種。
保險期間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五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和開始領取日
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分為五十五周歲和六十周歲兩種,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其中一種作為本契約的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一經確定,在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不得變更。
本契約的福壽金開始領取日為本契約的福壽金開始領取年齡的年生效對應日。
您可以致電中國人壽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19,向客戶服務人員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