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安保尊享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壽安保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壽安保尊享債券A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壽安保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13.2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668
- 成立日期:20140724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資產流動性以及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當期收益以及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家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次級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支持證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不直接參與股票投資,但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該股票所派發的權證)以及因投資可分離債券而產生的權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產,本基金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賣出。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規定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將該品種納入投資範圍,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若未規定須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基金管理人可不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規定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將該品種納入投資範圍,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若未規定須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基金管理人可不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投資中主要基於對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巨觀經濟的動態跟蹤,採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類屬資產配置策略、期限結構策略、久期調整策略、個券選擇策略、分散投資策略、回購套利策略、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等投資管理手段,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固定收益品種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1、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變數和巨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預測未來的利率趨勢,判斷證券市場對上述變數和政策的反應,並根據不同類屬資產的風險來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稅務處理、附加選擇權價值、類屬資產收益差異、市場偏好以及流動性等因素,採取積極投資策略,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最佳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數。
2、期限結構策略
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是巨觀經濟基本面以及貨幣政策,而投資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債券供給分布對收益率形狀有一定影響。對收益率曲線的分析採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定性方法為:在對經濟周期和貨幣政策分析下,對收益率曲線形狀可能變化給予一個方向判斷;定量方法為:參考收益率曲線的歷史趨勢,同時結合未來的各期限的供給分布以及投資者的期限偏好,對未來收益率曲線形狀做出判斷。
在對於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和變動幅度做出判斷的基礎上,結合情景分析結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3、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中長期內的巨觀經濟波動趨勢,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在一定範圍內適當對資產組合久期進行動態調整。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下移時,適當提高組合久期,以增強投資組合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上移時,適當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市場下跌帶來的風險。
4、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利用公司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對債券發行主體所在行業發展以及公司治理、財務狀況等信息進行深入研究並及時跟蹤。在此基礎上,結合債券發行具體條款,對債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等因素進行分析。同時參考債券外部評級,對債券發行人和債券的信用風險細緻甄別,做出綜合評價,並著重挑選資質良好及信用評級被低估的券種進行投資。
5、分散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適當分散行業選擇和個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個券及行業信用事件給投資組合帶來的衝擊。
6、回購套利策略
回購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產品投資和回購交易結合起來,管理人根據信用產品的特徵,在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過回購融資來博取超額收益,或者通過回購的不斷滾動來套取信用債收益率和資金成本的利差。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本基金將選擇公司基本面優良、具有較高上漲潛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並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
8、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策略主要基於信用品種投資略,在此基礎上重點分析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首先,確定經濟周期所處階段,研究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所處行業在經濟周期和政策變動中所受的影響,以確定行業總體信用風險的變動情況,並投資具有積極因素的行業,規避具有潛在風險的行業;其次,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的經營管理、發展前景、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綜合分析;最後,結合私募債的票面利率、剩餘期限、擔保情況及發行規模等因素,綜合評價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品種進行配置。
1、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變數和巨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預測未來的利率趨勢,判斷證券市場對上述變數和政策的反應,並根據不同類屬資產的風險來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稅務處理、附加選擇權價值、類屬資產收益差異、市場偏好以及流動性等因素,採取積極投資策略,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最佳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數。
2、期限結構策略
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是巨觀經濟基本面以及貨幣政策,而投資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債券供給分布對收益率形狀有一定影響。對收益率曲線的分析採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定性方法為:在對經濟周期和貨幣政策分析下,對收益率曲線形狀可能變化給予一個方向判斷;定量方法為:參考收益率曲線的歷史趨勢,同時結合未來的各期限的供給分布以及投資者的期限偏好,對未來收益率曲線形狀做出判斷。
在對於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和變動幅度做出判斷的基礎上,結合情景分析結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結構配置策略。
3、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中長期內的巨觀經濟波動趨勢,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在一定範圍內適當對資產組合久期進行動態調整。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下移時,適當提高組合久期,以增強投資組合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上移時,適當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市場下跌帶來的風險。
4、個券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利用公司內部信用評級體系,對債券發行主體所在行業發展以及公司治理、財務狀況等信息進行深入研究並及時跟蹤。在此基礎上,結合債券發行具體條款,對債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等因素進行分析。同時參考債券外部評級,對債券發行人和債券的信用風險細緻甄別,做出綜合評價,並著重挑選資質良好及信用評級被低估的券種進行投資。
5、分散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適當分散行業選擇和個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個券及行業信用事件給投資組合帶來的衝擊。
6、回購套利策略
回購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產品投資和回購交易結合起來,管理人根據信用產品的特徵,在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過回購融資來博取超額收益,或者通過回購的不斷滾動來套取信用債收益率和資金成本的利差。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本基金將選擇公司基本面優良、具有較高上漲潛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並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
8、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策略主要基於信用品種投資略,在此基礎上重點分析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首先,確定經濟周期所處階段,研究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所處行業在經濟周期和政策變動中所受的影響,以確定行業總體信用風險的變動情況,並投資具有積極因素的行業,規避具有潛在風險的行業;其次,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人的經營管理、發展前景、公司治理、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綜合分析;最後,結合私募債的票面利率、剩餘期限、擔保情況及發行規模等因素,綜合評價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選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品種進行配置。
收益分配原則
1、由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後各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淨值減去該類別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該類別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後各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淨值減去該類別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