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設中期檢查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設中期檢查的通知》意在為全面了解全國金土工程一期建設進展情況,保證金土工程按期完成,依據《關於印發全國金土工程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和《關於開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設的通知》的精神,部金土工程辦公室決定於2007年7~8月對各地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情況進行中期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設中期檢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頒布,正文,

頒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金土工程一期建設覆蓋的試點城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為全面了解全國金土工程一期建設進展情況,保證金土工程按期完成,依據《關於印發全國金土工程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23號)和《關於開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208號)的精神,部金土工程辦公室決定於2007年7~8月對各地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情況進行中期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正文


一、檢查內容
主要對照《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方案》和部批覆的各地金土工程建設方案的內容,對各地金土工程一期建設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對金土工程一期覆蓋的64個節點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包括:
1.金土工程一期的項目立項、經費落實和組織實施情況;
2.建設用地審批、建設用地預審、礦業權等業務套用系統的建設情況;
3.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利用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農用地分等、礦業權、礦產資源儲量、礦產資源規劃等資料庫的建設情況;
4.各節點單位區域網路建設及省―市―縣聯網情況;
5.各試點單位數據中心軟硬體環境及安全系統建設情況。
二、工作安排
本次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查階段(2007年7月10日~8月5日)
各地首先按照《金土工程一期建設方案》和部批覆的本地金土工程建設方案所確定的建設任務和進度進行自查,包括工程基本概況、項目立項與資金落實、組織領導與實施管理、系統建設與套用成效、資料庫建設與整合、網路基礎設施與安全保障、存在問題與建議等。
各省(自治區)負責對所轄試點城市(不含計畫單列市)的金土工程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一併形成自查報告;計畫單列市自行開展檢查形成自查報告。各地在2007年8月5日前將自查報告以正式檔案(連同電子文檔)報送部金土工程辦公室。
2.現場抽查(2007年8月6日~8月25日)
部金土工程辦公室根據各地自查情況,對部分地區金土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現場檢查與調研,一併研究推進工程建設的措施。
3.總結階段(2007年8月26日~8月31日)
部金土工程辦公室將檢查結果匯總報部信息化領導小組,並通報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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