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正式確定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的通知,各地要研究改進基本農田保護管理方式,充分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技術等手段,形成有利於示範區建設方案實施的機制和環境,確保實現部與省(區、市)共建的建設任務和目標。
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根據《關於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97號)要求,各省(區、市) 組織申報了一批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近期,部對各示範區建設方案進行了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經研究,正式確定116個縣(市、區)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名單附後,以下簡稱示範區)。為全面啟動示範區建設,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指導,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各地上報的示範區建設方案
全國116個示範區分布31個省(區、市),覆蓋了我國主要農作物種植區,有70個示範區在糧食主產省區,其它示範區也都是所在省(區、市)重要農業生產基地。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分別編制的示範區建設方案,合理確定了示範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實施步驟,明確了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關於編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6〕42號)的要求。
全國116個示範區基本農田總面積1.33億畝。各示範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通過五年示範區建設,將結合基本農田整理,總計建設高標準、有特色基本農田2028萬畝,占示範區總面積的15%,項目建設需要資金約320億元;結合基礎性工作,完善基本農田調查登記、圖件數據、標誌資料等管理;結合完善責任制,健全並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結合信息化建設,建立基本農田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動態監管;逐步實現“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範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目標,成為本省(區、市)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的樣板,為全國“十一五”期間探索基本農田保護有效機制提供寶貴經驗。
二、抓緊全面組織實施示範區建設方案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示範區建設方案,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擔負具體落實責任。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有關縣(市、區)根據批覆的示範區建設方案,抓緊有計畫、分步驟地開展各項工作。基本農田整理應按照項目管理有關要求抓緊實施,確保工程質量。按照應達到本省(區、市)同等條件下的最高水平的要求,各地應組織研究制定本地區示範區基本農田建設標準。有關基礎性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也應抓緊制訂實施工作計畫,積極創造條件,不等不靠,儘快啟動。
各示範區在五年建設期間必須全面完成建設方案確定的基本農田整理、基礎工作建設、制度和機制建設、信息化建設四項任務,防止出現“重硬輕軟”、“顧此失彼”等傾向。國家和省(區、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其它有關資金要重點向示範區傾斜;示範區所在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也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集中投入機制,保證示範區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切實搞好對示範區建設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
為及時指導工作,確保示範區建設順利實施,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與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建立工作直接聯繫制度;定期組織本省(區、市)示範區建設工作交流活動,及時總結推廣成功做法和經驗;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工作指導,並要切實幫助示範區解決實際困難。各示範區要建立工作請示報告制度,經常與上級國土資源部門溝通情況,匯報工作。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每年年底都要對示範區工作進行檢查總結,總結報告於11月底前同時報部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
部將通過召開現場會、交流會、編髮簡報以及組織有關媒體進行系列報導等形式向全國宣傳推廣示範區建設經驗;同時將制定示範區建設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對各示範區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對達不到工作標準和要求、確實難以完成示範區建設任務的,要取消其示範區資格。
四、大力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設立示範區是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的總要求,以建設促保護,進一步推進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探索新時期基本農田保護有效機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都要加深認識設立示範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示範區重在建設,貴在示範。各地要研究改進基本農田保護管理方式,充分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技術等手段,形成有利於示範區建設方案實施的機制和環境,確保實現部與省(區、市)共建的建設任務和目標。由於示範區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力大,示範區所在縣(市、區)應成立以政府領導掛帥、由有關部門組成的專門領導機構或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制訂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基本農田保護,使各示範區真正發揮宣傳、樣板和創新作用,促進本省(區、市)和全國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根據《關於開展設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97號)要求,各省(區、市) 組織申報了一批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近期,部對各示範區建設方案進行了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經研究,正式確定116個縣(市、區)為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名單附後,以下簡稱示範區)。為全面啟動示範區建設,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指導,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各地上報的示範區建設方案
全國116個示範區分布31個省(區、市),覆蓋了我國主要農作物種植區,有70個示範區在糧食主產省區,其它示範區也都是所在省(區、市)重要農業生產基地。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分別編制的示範區建設方案,合理確定了示範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實施步驟,明確了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關於編制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6〕42號)的要求。
全國116個示範區基本農田總面積1.33億畝。各示範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通過五年示範區建設,將結合基本農田整理,總計建設高標準、有特色基本農田2028萬畝,占示範區總面積的15%,項目建設需要資金約320億元;結合基礎性工作,完善基本農田調查登記、圖件數據、標誌資料等管理;結合完善責任制,健全並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結合信息化建設,建立基本農田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動態監管;逐步實現“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範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目標,成為本省(區、市)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的樣板,為全國“十一五”期間探索基本農田保護有效機制提供寶貴經驗。
二、抓緊全面組織實施示範區建設方案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示範區建設方案,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擔負具體落實責任。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有關縣(市、區)根據批覆的示範區建設方案,抓緊有計畫、分步驟地開展各項工作。基本農田整理應按照項目管理有關要求抓緊實施,確保工程質量。按照應達到本省(區、市)同等條件下的最高水平的要求,各地應組織研究制定本地區示範區基本農田建設標準。有關基礎性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也應抓緊制訂實施工作計畫,積極創造條件,不等不靠,儘快啟動。
各示範區在五年建設期間必須全面完成建設方案確定的基本農田整理、基礎工作建設、制度和機制建設、信息化建設四項任務,防止出現“重硬輕軟”、“顧此失彼”等傾向。國家和省(區、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其它有關資金要重點向示範區傾斜;示範區所在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也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集中投入機制,保證示範區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切實搞好對示範區建設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
為及時指導工作,確保示範區建設順利實施,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與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建立工作直接聯繫制度;定期組織本省(區、市)示範區建設工作交流活動,及時總結推廣成功做法和經驗;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工作指導,並要切實幫助示範區解決實際困難。各示範區要建立工作請示報告制度,經常與上級國土資源部門溝通情況,匯報工作。示範區所在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每年年底都要對示範區工作進行檢查總結,總結報告於11月底前同時報部和省級國土資源部門。
部將通過召開現場會、交流會、編髮簡報以及組織有關媒體進行系列報導等形式向全國宣傳推廣示範區建設經驗;同時將制定示範區建設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對各示範區建設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對達不到工作標準和要求、確實難以完成示範區建設任務的,要取消其示範區資格。
四、大力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設立示範區是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不降低”的總要求,以建設促保護,進一步推進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落實省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探索新時期基本農田保護有效機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都要加深認識設立示範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對示範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示範區重在建設,貴在示範。各地要研究改進基本農田保護管理方式,充分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技術等手段,形成有利於示範區建設方案實施的機制和環境,確保實現部與省(區、市)共建的建設任務和目標。由於示範區建設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力大,示範區所在縣(市、區)應成立以政府領導掛帥、由有關部門組成的專門領導機構或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制訂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基本農田保護,使各示範區真正發揮宣傳、樣板和創新作用,促進本省(區、市)和全國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