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落實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合理性評價制度,提升國土綠化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2022年10月14日,國家林草局印發《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
  • 實施時間:2022年10月
  • 發布單位:國家林草局
  • 印發時間:2022年10月
全文,內容解讀,印發通知,

全文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 號),進一步加強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切實提高造林種草質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央投資或以中央投資為主的國土綠化項目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中央投資國土綠化項目包括:中央預算內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以下簡稱“雙重”項目)、中央財政國土綠化試點示範項目。其他國土綠化項目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是對人工造林、飛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復、森林撫育、人工種草、草原改良、草原圍欄、工程固沙等國土綠化項目建設內容作出的設計安排,是指導項目施工的技術性檔案。“雙重”項目初步設計除滿足中央預算內項目管理要求外,應達到作業設計深度,視同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
第四條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含國有林草經營單位,下同)應當加強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將科學綠化理念貫穿於作業設計全過程,把編制、審批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作為組織實施國土綠化項目的前置條件,未編製作業設計或作業設計未批覆不得施工。地方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按照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組織施工、檢查驗收、落地上圖。
第五條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編制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
第六條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各級國土綠化相關規劃和森林經營規劃、技術標準,以及經批覆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等。
第七條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編制應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堅持因地制宜、以水定綠,喬灌草科學配置,造封飛有機結合,人工修復和自然恢復融合推進,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綠化方式。
國土綠化應根據水熱土氣等條件,堅持生態、經濟、社會效益兼顧,科學推進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推動生態建設、經濟發展、鄉村振興和農牧民就業增收。
營造林應根據造林空間調查評估結果,合理安排用地,充分考慮土地適宜性,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提倡選用鄉土樹種,優先使用林木良種,鼓勵營造混交林,合理確定造林密度。堅持精準提升森林質量,科學確定退化林修復、森林撫育對象和方式。涉及林木採伐的,應根據林木採伐有關要求,編制伐區調查設計材料。
種草改良應根據草原退化程度,人工種草、草原改良、草原圍欄相結合,以免耕補播為主,優先選擇鄉土草種,提倡多草種混播。適宜地區可以適當建設放牧型多年生人工草地,提升優質牧草生產供給能力。工程固沙應在流動和半固定沙化土地上實施,合理設定草(石)方格、高立式沙障等機械沙障和生物沙障。
第八條 在集體所有和個人承包經營的土地上開展的國土綠化項目,項目作業設計編制應當充分尊重經營主體意願,統籌兼顧利益訴求,組織指導科學綠化。
第九條 省級林草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結合地方實際,細化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要求。
第十條 建立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合理性評價制度。
縣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對本縣域範圍內開展的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進行合理性評價,並出具評價意見,作為項目作業設計審批依據。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合理性評價應當考慮當地造林種草最佳季節,提前做好評價工作安排,避免影響施工進度。縣級林草主管部門應當視評價工作需要,徵求同級相關部門意見。其中,涉及林地、草地以外的國土綠化用地安排,乾旱半乾旱地區國土綠化生態用水需求等內容,應當徵求縣級自然資源和水利部門意見。
第十一條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需通過審批後方可實施。中央單位“雙重”項目作業設計,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或委託審批;地方“雙重”項目作業設計,按地方審批許可權有關規定執行。中央財政國土綠化試點示範項目作業設計,由省級林草主管部門審批,主要任務應與財政部下達指標保持一致。
第十二條 經審批的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不得擅自變更。因施工條件變化確需變更的,應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施工組織、監理、設計等單位認可後實施變更,變更內容存入檔案。對於建設地塊、建設內容、樹種草種配置等重大變更,應提報變更後的作業設計及變更說明,經原審批部門審批後實施。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當將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作為項目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對未按作業設計施工的,應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後驗收。對因未按作業設計施工導致生態損壞的,應當追究建設單位責任。
第十四條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檔案及合理性評價成果報告等相關附屬檔案應於當年檢查驗收完成後歸檔,製作電子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長期保存。
第十五條 “雙重”項目初步設計應作為項目前期工作,在項目投資中落實經費。中央財政國土綠化試點示範項目作業設計經費,應納入項目總投資,在省級或市縣財政資金中落實。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培訓,提高作業設計管理技術人員業務能力水平。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編制大綱要點-附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編制大綱要點
1 建設內容
1.1 建設範圍具體到縣級行政單位、鄉鎮(林場)、村屯。
1.2 建設任務確定建設任務,編制項目建設任務表。
2 調查設計
以縣級為單位,編制項目作業設計。
2.1 設計調查對立地特徵、植被狀況、保護對象、水資源條件等進行調查。填寫小班因子調查表。
2.2 立地類型劃分採用類型區-類型亞區-類型組-立地類型的劃分系統,按照海拔、土壤、坡度等主導因子,劃分立地類型,編制立地類型劃分表。
2.3 樹種草種選擇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綠,提倡選擇鄉土樹種草種,優先使用林草良種,積極發展珍貴樹種和高產草種。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確定綠化樹種草種,編制樹種草種特徵表。
2.4 小班作業設計
2.4.1 綠化方式設計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按照喬灌草結合,造封飛並舉的原則,分小班設計人工造林、飛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復、森林撫育、人工種草、草原改良、草原圍欄、工程治沙等綠化方式。
2.4.2 綠化模式設計根據綠化方式設計綠化模式。分綠化方式編制綠化模式設計表和示意圖。
(1)人工造林。包括培育目標、造林樹種、混交方式及比例、栽植方式、初植密度、整地方法及規格等。
(2)飛播造林(種草)。包括培育目標、造林樹種(草種)、飛播方式、單位面積播種量等。
(3)封山育林(草)。包括培育目標、封育類型、封育年限、封育措施、人工促進措施等。
(4)退化林修復。包括培育目標、修複方式、採伐方式及強度、補植(更新)樹種、栽植密度等。
(5)森林撫育。包括培育目標、撫育方式、採伐方式及強度、補植樹種等。
(6)種草改良。包括培育目標、草種、播種(補播)方式、單位面積播種量、地面處理、圍欄封育等。
(7)工程固沙。包括固沙類型、沙障材料、沙障規格等。
2.4.3 後期管護
(1)撫育年限、次數和措施要求。
(2)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人畜干擾等措施和要求。
2.5 配套設施設計根據項目建設需要,設計配套設施。包括林道、蓄水池、水窖、水渠、機井,以及圍欄、管護房、管護標誌等。
3 實施進度
編制建設實施進度表,時間具體到月。
4 投資概算
4.1 工程量統計統計用苗(種)量、水肥、沙障用料等。
4.2 用工量測算根據單位面積人工日和台班等用工量指標,測算項目作業用工數量。
4.3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種苗、水肥、沙障、用工、台班等單價。
4.4 投資概算根據工程量、用工量等,進行投資概算。編制投資概算一覽表。
附表
1.小班因子調查表
2.立地類型劃分表
3.樹種草種特徵表
4.綠化模式設計表
5.小班作業設計一覽表
6.項目實施進度表
7.投資概算一覽表
附圖
1.總體布局圖
2.分縣(作業區)小班作業設計圖
3.綠化模式示意圖
4.配套設施設計圖

內容解讀

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是對人工造林、飛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復、種草改良、工程固沙等國土綠化項目建設內容作出的設計安排,是國土綠化的施工圖、路線圖,是落實科學綠化理念的關鍵環節。加強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是探索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提升國土綠化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有效舉措。
國家林草局要求,各地要將科學綠化理念貫穿於作業設計全過程,把編制、審批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作為組織實施國土綠化項目的前置條件,未編製作業設計或作業設計未批覆不得施工。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編制應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堅持因地制宜、以水定綠,喬灌草科學配置,造封飛有機結合,人工修復和自然恢復融合推進,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綠化方式。應根據水熱土氣等條件,堅持生態、經濟、社會效益兼顧,科學推進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推動生態建設、經濟發展、鄉村振興和農牧民就業增收。要建立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合理性評價制度,把好用地用水關。地方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將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作為項目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加強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培訓,提高作業設計管理技術人員業務能力水平。

印發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林生髮〔2022〕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大興安嶺林業集團: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落實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合理性評價制度,提升國土綠化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我局組織制定了《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見附屬檔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國土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管理規定(試行)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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