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2年10月21日發布,自1992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設立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92年10月21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0月21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1992年10月21日國務院,國函〔1992〕163號發布)
你省《關於請批准營口新經濟區享受沿海十四個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策的請示》(遼政〔1992〕9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在營口鮁魚圈區設立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徵收的政策,但不得援例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其他政策。
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北至新港路、長江大路、泰山大街,南至蝴蝶泉路,西至崑崙大街,東至瀋大高速公路,規劃面積為五點六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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