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濟南海關機構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5年09月14日發布,自1985年09月1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5年09月14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9月14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構編制
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關於申請設立濟南海關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濟南海關機構,由海關總署責成青島海關在濟南設立辦事處(處級),人員編制四十人。
二、辦事處所需的辦公、生活用房由你省免費提供,開辦費由你省承擔。設辦事處後所需檢查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海關總署配備。
三、具體事宜,請你們與有關部門商辦。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
你省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關於申請設立濟南海關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濟南海關機構,由海關總署責成青島海關在濟南設立辦事處(處級),人員編制四十人。
二、辦事處所需的辦公、生活用房由你省免費提供,開辦費由你省承擔。設辦事處後所需檢查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海關總署配備。
三、具體事宜,請你們與有關部門商辦。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