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組建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有關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8年11月13日發布,自1998年11月1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11月13日
- 實施日期:1998年11月1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專業公司
你委《關於報送〈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章程〉的請示》(國經貿企改〔1998〕604號)收悉,現就組建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章程》。
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是國家以寶山鋼鐵(集團)公司為主體,吸收上海冶金控股(集團)公司和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參加組建的鋼鐵企業。聯合重組後的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的企事業單位包括:原寶山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寶鋼)及其全資、控股企業;原上海冶金控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冶金)及其所屬的13個企事業單位;原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山)及其全資、控股企事業單位(以上企事業單位詳見附屬檔案)。
三、同意上海寶鋼集團公司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以下簡稱有關企業)的有關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有關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在國家巨觀調控和監督管理下,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依法自主進行各項經營活動。
四、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決策機構。組建時總經理是法定代表人。上海寶鋼集團公司領導成員的管理,按國務院、中共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的規定執行。組建時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由國務院任命。國務院向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派出稽察特派員,對其資產運營和盈虧狀況實施監督。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組建後,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逐步進行規範。
五、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對有關企業享有資產受益權。在國家未對國有企業統一徵收國有資產收益以前,對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暫不徵收國有資產收益,這部分資產收益由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進行結構調整。
六、上海寶鋼集團作為一個整體列入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名單,享受《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於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1997〕15號)規定的各項政策;同時,享受國務院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重點企業的有關政策。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要抓緊制訂上海寶鋼集團章程,並在1999年6月底完成制定企業集團試點方案工作。
七、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的財務關係在國家財政中單列。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為實現結構調整和加快發展所需股票和債券指標、外債額度、工資總額、勞動用工等資源、物資和生產經營條件,凡屬國家計畫統一配置範圍內的,均在國家相應計畫中實行單列。
八、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原寶鋼、上海冶金、梅山各企業實行的原有優惠政策繼續保持不變,上海市人民政府已實行或已承諾的優惠政策,在規範的基礎上繼續執行。上海冶金、梅山企業所得稅,按各企業1997年實際上繳所得稅為基數劃轉中央,中央財政全額返還給上海市,由上海市按劃轉基數返還給聯合後的企業,用於應稅企業技術改造。上海冶金和梅山應繳的所得稅按規定上繳中央財政。其他稅收繳納關係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九、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圍繞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統一規劃,合理分工,最佳化資源配置,調整產品結構,淘汰落後工藝,推動技術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
十、上海寶鋼集團公司要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強化內部管理,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濟效益。要切實做好寶鋼優良資產上市的前期準備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給予幫助。要對有關企業依照《公司法》進行改制和規範,逐步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十一、需上海市人民政府支持和明確的有關政策等問題,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文加以明確。
組建上海寶鋼集團公司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現我國鋼鐵工業結構調整的重大舉措,政策性強,你委要加強指導,及時總結經驗。對涉及的有關政策問題,由你委會同有關方面協調,必要時報國務院決定。
《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章程》由你委根據本批覆精神,作必要修改後印發。
附屬檔案: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主要成員企事業名單
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屬檔案: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主要成員企事業名單
一、原寶山鋼鐵(集團)公司全資、控股企業(46個)
1.上海寶鋼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2.上海寶鋼設備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3.寶鋼集團國際經濟貿易總公司
4.寶鋼集團企業開發總公司
5.上海寶鋼工程建設總公司
6.上海寶鋼海洋運輸有限公司
7.上海寶鋼化工有限公司
8.上海寶鋼軟體有限公司
9.上海寶鋼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10.上海寶鋼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
11.寶山鋼鐵(集團)公司設計研究院
12.寶鋼集團寶山賓館
13.上海寶鋼資訊有限公司
14.上海寶鋼設備檢修有限公司
15.上海寶鋼設備檢測公司
16.上海寶鋼運輸有限公司
17.寶鋼集團江西人民機械廠
18.上海寶鋼斯創林技術服務部
19.寶鋼南非貿易有限公司
20.寶和通商株式會社
21.寶鋼歐洲貿易有限公司
22.寶鋼俄羅斯貿易公司
23.中國寶鋼巴西貿易有限公司
24.寶島貿易有限公司
25.中國寶鋼新加坡貿易有限公司
26.中國寶鋼美洲貿易有限公司
27.中國寶鋼法國貿易有限公司
28.寶運企業有限公司
29.寶鋼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30.華寶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31.寶鋼東軟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32.寧波寶新不鏽鋼有限公司
33.北侖鋼鐵發展有限公司
34.上海新華鋼鐵有限公司
35.南通寶鋼新日制鋼有限公司
36.南通寶鋼實業有限公司
37.寶鋼集團常州鋼鐵廠
38.寶鋼集團南京軋鋼總廠
39.寶鋼集團魯寶鋼管廠
40.寶鋼集團上海聯合公司
41.寶金企業有限公司
42.寶德技術貿易有限公司
43.寶礦國際有限公司
44.寶力有限公司
45.上海寶鋼益昌薄板有限公司
46.上海寶鋼益昌鍍錫板有限公司
二、原上海冶金控股(集團)公司有關所屬企事業單位(13個)
1.上海第一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上海二鋼有限公司
3.上海浦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4.上海五鋼(集團)有限公司
5.上海鋼管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第三冷軋帶鋼廠
7.上海碳素廠
8.上海鋼鐵研究所
9.上海冶金設計研究院
10.上海鋼鐵工藝技術研究所
11.上海冶金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12.上海冶金建設有限公司
13.上海冶金老幹部活動中心
三、原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28個)
1.上海梅山鋼鐵有限公司
2.上海梅山集團(南京)礦業有限公司
3.上海梅山集團進出口公司
4.上海梅山貿易開發公司
5.上海梅山集團設備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6.上海梅山新產業開發總公司
7.上海梅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
8.上海梅山公房資產經營公司
9.上海梅山金苑市政園林工程公司
10.上海梅山冶金公司浦東儲運分公司
11.上海梅山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12.上海梅山集團計算機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13.上海梅山集團梅星實業有限公司
14.上海梅山高樂士經貿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15.上海梅山集團勞動經濟開發有限公司
16.香港海波有限公司
17.上海史梯爾工貿公司
18.上海梅發實業有限公司
19.上海梅達綜合服務公司
20.南京工貿實業有限公司
21.上海梅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2.上海梅山思大特園藝有限公司
23.上海梅山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24.上海梅盛運貿有限公司
25.無錫梅錫冶金化工經銷公司
26.上海梅建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27.上海梅山傑事傑塑膠化工有限公司
28.梅山社區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