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湖南省加速開放開發請示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湖南省加速開放開發請示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88年05月11日發布,自1988年05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湖南省加速開放開發請示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88年05月11日
  • 實施日期:1988年05月1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城市規劃與開發建設
湖南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原則批准你省一九八八年四月二日《關於加速湖南開放開發的請示》,請認真研究執行。
最近中央提出加快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實施這一戰略,不僅能夠促進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而且將帶動內地的經濟發展。你們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深化改革、加快開放、促進開發,充分發揮本省優勢,進一步加強和沿海等地區的橫向經濟聯繫,放手發展生產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增強自我發展的能力。希望你們在實踐中努力探索,措施和步驟要積極穩妥,要處理好各種矛盾,認真總結經驗,加速湖南經濟的開發和發展。
國務院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
加速湖南開放開發的請示
國務院:
中央提出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並決定將廣東省作為綜合改革全面開放試驗區,這不只是地區性戰略,而且是全國性的戰略。我們堅決擁護,決心抓住這一極好機遇,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加速我省經濟發展步伐。
我省毗鄰廣東,兩省歷來關係密切,在長期的經濟建設中,互為補充,相得益彰。廣東、海南等沿海地區實行更大開放以後,將更有利於省際之間的商品流通,推動我省商品經濟的發展;有利於擴大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交往,提高我省經濟的開放度;有利於引進海外和沿海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推動我省的資源開發和技術進步;有利於提高廣大幹部民眾的商品經濟意識,加快我省改革開放的步伐。
但是,由於湖南與廣東改革開放不同步,體制、政策上的差異大,現有基礎和承受力不同,加之商品經濟又沒有天然屏障,廣東等沿海地區的全面開放,將給我省社會經濟生活帶來新的矛盾和問題,引起一系列的衝擊和摩擦。首先是農副產品、緊俏原材料和外貿出口產品,受沿海地區市場和物價拉力的影響而大量外流。現在許多產品不僅計畫外的收不到,指令性計畫產品也難收上來。其次是物價很難穩定。1987年我省物價上漲指數高達10.6%,僅次於廣東。今年(1988年)一季度仍以兩位數繼續上漲,預計今後幾年物價將大大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三是“廣東物價、湖南工資”的矛盾將更加突出。去年(1987年)由於物價上漲過大,我省相當一部分職工實際生活水平是下降的,對此民眾反映十分強烈。四是財政負擔越來越重。生產、購銷、物價、工資及外貿出口等各方面反映出的矛盾和困難,最終都要集中反映到財政上來,使財政負擔增大,困難增加。這些問題,給我們的壓力很大,需要採取有效措施減少衝擊,緩解矛盾。
面對上述情況,作為沿海和內地結合部的我省應該怎么辦?總的想法是:要抓住廣東全面開放的有利時機,因勢利導,趨利除弊,加快改革開放的步伐,走以開放促開發的路子,利用廣東的更大開放,促進我省的更大開發。我們決心積極配合和支持廣東實行全面開放。盡力採取一些緩解措施,使結合部之間發生的一些矛盾和摩擦,降低到最低限度。而要做到這一點,關鍵是要進一步解放思想,下放權力,放寬政策,放手發展生產力,把我們自己的工作做好。同時也懇請中央考慮我省處於結合部的特殊地理位置和面臨的矛盾與困難,給予必要的支持。
一、將我省郴州、零陵地區和衡陽市作為由沿海向內地改革開放的過渡試驗區,實行一些過渡政策和靈活措施。我們不要求享受廣東一樣的優惠政策,但在某些方面某些地方要求給予一定的優惠。省里準備對湘南的郴州、零陵地區和衡陽市實行財政定額上交遞增包乾或定額補貼包乾,外貿進出口切塊包乾,糧油購銷調撥和財務包乾,烤菸、煤炭等收購調撥包乾。在基建、技改和引進項目審批等方面,賦予省級管理許可權,允許他們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使湘南地區的改革開放在我省先行一步。為了增強湘南地區的經濟活力,除了進一步放寬政策、下放權力以外,還需在發展生產力上給予積極扶植,使之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二、要求儘早把我省湘南地區的農業開發納入國家規劃。廣東、海南在農產品上對我省的需求較大,要求每年能調給他們30億斤貿易糧,500萬頭豬和其他農副產品。實際上近幾年我省每年向廣東、海南提供的糧食只有10多億斤,生豬300多萬頭,遠遠滿足不了需要。而緊靠廣東的湘南地區卻有可墾荒地900萬畝,且大都集中連片,只要改善水利條件,就能開墾出200萬畝稻田、400多萬畝經濟作物,可以建設一個“面向廣東、打入港澳”的外向型農業綜合基地。初步匡算,湘南開發後,每年可增產糧食50億斤、瘦肉型豬500萬頭、草食牲畜100萬頭,新建用材林基地1000萬畝,加上經濟作物等其他開發項目,每年可增加產值30多億元、稅收1.5億元。但由於資金缺乏,水利條件差,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供應不足,制約了農業的發展和潛力的發揮。為此,建議從國家掌握的耕地占用稅中對湘南開發分年作出適當安排,並結合上述資金和自籌資金爭取使用一部分世界銀行貸款。
三、要求中央從政策上鼓勵結合部省際間的橫向經濟聯合。加強我省與廣東等沿海地區的經濟技術協作,不僅是發揮更大的互補效益、加快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緩解矛盾和摩擦的有效途徑。目前我省與廣東、海南等沿海地區的經濟技術協作關係是密切的。我省已經組織並將繼續組織一批大中型企業到沿海經濟特區開設視窗,興辦中--中--外聯合企業,逐步把生產經營活動與沿海發展外向型經濟掛起鉤來。我們要求在特區辦的這些企業能享受當地企業同等優惠待遇,對這些企業在湖南加工復出口產品所需的進口原材料,在關稅上給予適當照顧。我們準備用優惠的政策吸收國外和沿海地區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聯合開發我省豐富的農業資源、礦產資源和旅遊資源。還準備組織科研單位和包括軍工在內的骨幹企業,與沿海地區聯合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和設備。對其中一些重大的聯合開發項目,請國家在開發資金上儘可能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要求適當放寬我省物價管理許可權。廣東進一步放開後,勢必拉動和影響我省物價上升,為此,必須逐步理順價格體系。我們要求在今後幾年適當放寬對我省物價指數的控制指標;將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審批權適當下放給省。以增強應變能力。具體方案由國家物價局和我省商定。目前糧價偏低,挫傷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這是近幾年來我省糧食生產徘徊不前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糧價的變動牽動全局,必須持慎重態度,何時調整,調整多少,我們將視廣東和其他鄰近省區的情況,提出調整方案,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定後,再作調整。
五、要求下放進出口經營審批權和擴大利用外資項目審批權。中央對外貿體制實行三項基數切塊承包以後,需要給予相應的配套措施,落實經營自主權。我省有二萬多個工業企業,其中大中型企業226個,而國家批准我省享有進出口權的只有40多家,且基本上是各專業外貿公司,很不適應外貿承包的新形勢。請中央把大中型企業進出口經營審批權下放給我省,並要求經貿部在長沙設立特派員辦事處。同時擴大我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審批權,對符合國家指導吸收外商投資方向,不涉及國家配額和許可證管理,不需國家綜合平衡的10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下放我省審批。我省長沙黃花機場系國內一級機場,建成後,請民航局根據運力可能,改善長沙航空交通條件,逐步開闢新的航線。
六、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在長沙設立科技開放試驗區。我省科學技術尤其是計算機技術、生物技術和新材料技術有一定的基礎和優勢,且大都集中在長沙、株洲、湘潭等地。為了充分發揮科技力量的作用,推進新興技術和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更好地為沿海發展外向型經濟服務,我們準備在長沙設立科技開放試驗區,由省給予一些優惠政策,支持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在試驗區興辦各種所有制的企業,可以辦私人性質的企業,也可以同外國公司辦合資企業。這些企業加工復出口產品所需進口原材料可以享受免稅待遇。
七、適當增加我省信貸資金。從1988年起,每年按照各家銀行下達的信貸計畫,實行多存多貸,少存少貸的政策,超計畫增加的存款,可以用於增加貸款,不受總行核定的信貸規模的限制。郵政儲蓄存款的全額留省使用。為了進一步發展金融機構,由省人民銀行籌建證券公司和融資公司,先行試點,逐步推開,所需資本金請按有關規定撥給。
八、請將我省現行總額分成的財政體制改為定額上交遞增包乾的財政體制。按照1988年新調整的上交比例,確定上交基數為8億元,遞增比例定為7%,一定3年不變。
以上報告當否,請予批示。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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