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深圳灣口岸啟用時間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7年06月16日發布,自2007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7年06月16日
- 實施日期:2007年07月0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國函〔2007〕60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深圳灣口岸有關事項的請示》(粵府電〔2007〕2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深圳灣口岸於2007年7月1日零時開始啟用。
國務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深圳灣口岸有關事項的請示》(粵府電〔2007〕2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深圳灣口岸於2007年7月1日零時開始啟用。
國務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