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核准萬國郵政聯盟法規的批覆是國務院於1996年10月16日發布,自1996年10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6年10月16日
- 實施日期:1996年10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締結條約與參加國際公約
郵電部、外交部:
國務院核准經修訂的《萬國郵政聯盟總規則》、《萬國郵政公約》、《郵政包裹協定》,核准《郵政匯票協定》、《郵政支票業務協定》、《代收貨價郵件協定》。核准通知書及交存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
國務院核准經修訂的《萬國郵政聯盟總規則》、《萬國郵政公約》、《郵政包裹協定》,核准《郵政匯票協定》、《郵政支票業務協定》、《代收貨價郵件協定》。核准通知書及交存手續由外交部辦理。
國務院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