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抬價搶購農副產品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7年10月22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9月01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7〕9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抬價搶購農副產品的通知
- 成文日期:1987年10月22日
- 發布日期:2011年09月01日
- 發文字號:國發〔1987〕93號
- 發布機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抬價搶購農副產品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7年10月22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9月01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7〕93號。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抬價搶購農副產品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7年10月22日成文,發布於2011年09月01日,發文字號是國發〔1987〕93號。檔案背景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的總方針以來,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穩定持續發展,農副...
國務院關於嚴禁在接壤地區抬價爭購農產品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1年09月24日發布,自1981年09月2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嚴禁在接壤地區 抬價爭購農產品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今年(1981年)以來,一部分省、市、自治...
不準把國家計畫內的生產資料轉為計畫外,議價出售;不準參與市場投機倒把活動;不準抬價搶購農副產品和緊俏物資;不準藉口“協作”和串換緊俏物資,變相漲價,偷稅漏稅;不準將緊俏商品“賣大戶”,供個體商販高價倒賣。對違反法紀的,...
當前穩定物價是整個經濟工作的重點,糧食價格是農副產品價格的基礎,要努力做好穩定市場糧價的工作,堅決制止抬價搶購,重點要管嚴管住國營企業。契約定購和“議轉平”的糧食,是保證非農業人口和農村缺糧人口供應必不可少的,它關係到...
對違反國家規定抬價購銷糧油,非法牟取暴利,摻雜使假等行為,要嚴加追究,除沒收其非法收入外,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懲處。對到農村搶購和買“青苗”的現象要堅決予以制止。要防止發生收購“大戰”等市場混亂現象。五、保證秋季糧油收購資金...
要堅決取締非法經營,依法嚴厲打擊製造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坑農害農行為。五、加強領導,保證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制改革順利進行 (二十二)實行省長負責制是深化糧食、棉花、化肥購銷體制改革,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邁出的重要一步,各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