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90年成文,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0〕19號,主要講述了國務院為了緩解由於市場疲軟,產成品積壓,工交生產中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銳,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後欠的情況十分嚴重的問題,所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關於全國清理三角債工作情況報告的通知
- 成文日期:1990年03月26日
- 發布日期:2010年12月17日
- 發文字號:國發〔1990〕19號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當前,由於市場疲軟,產成品積壓,工交生產中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銳,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後欠的情況十分嚴重,已成為影響當前生產正常進行的突出問題,也損害了社會信用。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的領導同志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它作為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進行。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由於市場疲軟,產成品積壓,工交生產中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銳,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後欠的情況十分嚴重,已成為影響當前生產正常進行的突出問題,也損害了社會信用。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的領導同志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把它作為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欠工作的原則。清欠工作要與啟動、促進當前工交生產相結合,與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產業和產品結構相結合,與加強資金管理制度建設相結合,與推動搞活市場相結合。
二、方法和步驟。清欠工作採取條塊結合、自下而上的辦法進行。第一步,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和基建、外貿、商業、物資等系統進行,由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組織清欠工作。結合最近發放各項貸款的情況,凡是建設資金和外貿、商業、物資系統收購資金已經到位的企業和單位,應立即付清拖欠生產企業的設備或原材料貨款。國家重點建設資金尚未到位的,財政、信貸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如數撥付,不再增加新的拖欠。第二步,以被拖欠貨款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中心,組織跨省(區、市)的區域性清理。第三步,在區域性清理的基礎上進行全國範圍的清理。清欠工作爭取在今年七月底以前基本結束。
三、為清理“三角債”,銀行要投入一批啟動資金。
四、為解決前清後欠問題,各企業、各單位必須信守契約,嚴格執行財務結算紀律。從今年四月一日起,凡無理拖欠貨款的單位,要給收款單位支付日息3?的滯納金。
五、要加強對清欠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負責組織領導全國清理“三角債”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臨時辦公室,設在國務院生產委員會,由有關部門選調人員組成,不另外增加機構和編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由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吸收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國務院的有關管理部門也要由主要領導同志負責,成立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清理“三角債”的工作,搞活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的生產,以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鄒家華 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
副組長 葉青 國家計委副主任、國務院生產委員會主任
周正慶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成員 劉仲藜 財政部副部長
張世堯 商業部副部長
沈覺人 經貿部副部長
馬毅民 物資部副部長
劉廷煥 工商銀行副行長
周漢榮 建設銀行副行長
林中傑 農業銀行副行長
雷祖華 中國銀行副行長